宜蘭縣大湖國小101學年度下學期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一、競賽宗旨:鼓勵各班加強語文教育,提昇學童語文能力及學習興趣,並配合各項教育宣導,特舉辦此競賽。
二、競賽內容:
項目 | 對象 | 主題 | 比賽(交件)日期 |
演說 | 五六年級 | 法治教育 | 3月9日(五) |
朗讀 | 五六年級(國語) 五六年級(閩南語) | 性別平等 生命教育 | 3月9日(五) |
作文 | 三四年級 五六年級 | 環境教育 人權教育 | 4月20日 |
寫字 | 一二三年級(硬筆) 四五六年級(書法) | 視力保健 國防教育 | 4月20日 |
繪圖 | 一二三年級(著色) 四五六年級(海報) | 交通安全 口腔保健 | 4月20日 |
三、競賽員名額:
1、各項競賽每班以三名為限。
2、海報設計作者以三名為限
四、評判標準:
1、演說:語音45%、內容45%、儀態10%。
2、朗讀:語音50﹪、氣勢40﹪、儀態10﹪
3、作文:內容50﹪、結構與修辭40﹪、書法與標點10﹪
4、寫字:筆勢與功力60﹪整潔與美觀40﹪、每錯一字扣5分,漏寫一字扣3分。
5、繪圖:創意50%、顏色與技巧40%、整齊與美觀10%。
五、獎勵辦法:每項競賽每年級取前三名,並頒發獎狀和記點獎勵之。第一名記15點,第二名記12點,第三名記10點,其他參加獎記3點。
六、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之,修訂時亦同。
承辦人 教學組長 教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