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校內環境教育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宜蘭縣大湖國小101學年度校內環境教育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一、實施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落實美術教育,並配合各項政令宣導,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實施依據:依據宜府教終字第1010128354、1010130314號函辦理。

三、實施對象:本校2-6年級學生

四、比賽組別:

(一)繪畫類:3-6年級參加,每班送交3件作品參賽,3、4年級主題為「繪我家人」;5、6年級主題為「有愛無礙」。大小一律為四開。

(二)漫畫類:2-6年級參加,2忠交6件作品,其餘每班送交3件作品參賽,2、3、5年級主題為「交通安全創意漫畫」; 4年級主題為「防震教育」; 6年級主題為「反霸凌教育」。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一律為四開,非必要不得出現文字,避免海報形式作品。

五、比賽時間:即日起至9月28日止。

六、獎勵辦法:各年級取1-3名,頒發獎狀及獎勵卡記點獎勵之。第一名記15點,第二名記12點,第三名記10點。

七、注意事項:作品背面請書寫班級、作者姓名及指導老師姓名。

七、本實施要點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教學組長             校 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