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積極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Post author:allyPost published:2012 年 12 月 1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本校為配合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學校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相關工作,積極參與縣市各項環境教育研習活動,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事宜,並取得環境教育人員(經歷)認證研習時數。 相關內容105年宜蘭綠卡-學校行為之落實-(資源回收、擔任環保小尖兵、競賽活動)2016 年 11 月 15 日參與宜蘭縣永續校園推動實務研習,並分享成果2011 年 12 月 12 日105年宜蘭綠卡-參訪通過認證之環境教育學習場域、參加認證通過環境教育學習場域之環境教育學習課程2016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