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積極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Post author:allyPost published:2012 年 12 月 1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本校為配合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學校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相關工作,積極參與縣市各項環境教育研習活動,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事宜,並取得環境教育人員(經歷)認證研習時數。 相關內容掌握敏感性族群學生名單2016 年 11 月 12 日世界地球日環境教育宣導2013 年 11 月 26 日室內體育空間資源運用及安排~設置樂活運動站2016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