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碳執行計畫

宜蘭縣員山鄉大湖國小節能減碳執行計畫

壹、依據:

一、行政院981216日院臺經字第0980077778號函核定修正「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

貳、實施目的:

一、有效改善學校能源使用,確實執行節能減碳。

二、加強節能減碳教育宣導,達成節能減碳共識,全校師生共同落實推動永續校園。

三、藉由學校率先推動節約能源,示範引導全體親師生,落實全民節約能源行動。

參、計畫目標:

一、有效掌控學校用電、水與油量以不成長為原則並逐年檢討。

二、加強學校節能物理環境改善,提升學生節能與永續發展之理念。

三、結合學校家長與社區資源形成有環保節能之永續校園。

肆、實施原則:

一、全面推動,由個人、學校,進而推展到家庭。

二、有效運用,開源節流。

伍、實施方式:

一、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執行。節能範疇包括省電及省水。

二、逐年改善或更新學校資源硬體設備。

三、融入相關領域課程設計及教學活動計畫,建立全校師生落實節能減碳措施正確理念。

四、加強推動各項學生教育宣導活動,引導全校師生落實各項節能減碳措施。

五、區分校園責任區域(空調場所、其他校舍、辦公處所、教室)能自主管理,推動節能減碳措施;並建立校園責任區域(空調場所、其他校舍)負責人名單,有效督導校園能源之使用。

陸、具體措施:

一、節約用電

(一)空調

1.室內溫度未超過28℃,不要開冷氣。使用冷氣時,務必將門窗緊閉,以免冷氣外洩或熱氣侵入,增加冷氣用電負擔。

2.室內悶熱時,請開窗或使用電風扇,風扇轉速則請設定在「弱」以降低電力消耗。

3.各辦公室儘量不開冷氣,以使用電風扇為宜。

(二)照明

1.採購相關燈具器材時,一律採購高效率照明燈具。

2.依國家標準(CNS)所訂定之照度標準,檢討各處所及教室環境照度是否適當,據以配置合理之照明開燈數量。

3.各班級教室配合學校作息開關燈光,下課時間除非必要,一律關閉燈光。

4.各班至專科教室上課或上室外課時,務必關閉原教室燈光、電風扇及其他電器用品。

5.各班級每日放學後一律關閉教室總電源。

6.養成廁所照明燈使用後隨手關燈的習慣。

7.確實落實燈具保養維護,定期清潔燈具,並按燈管光衰及黑化程度更換燈管,以維持應有亮度。

8.全校午餐及午休時間關燈。

(三)事務機器及其他

1.選購電腦或其週邊設備,優先選用具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產品。

2.本校所有電腦,應設定為:當其未使用時,即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長時間不用電腦時應關閉電源,減少待機耗電損失。

3.大辦公室教師用電腦設定在晚間七時自動關機。

4.各處室於每日下班前,應指定專人負責檢視確認電器電源關閉狀況。

5.各電腦連線至影印機一律預設黑白雙面重複列印;若為影印,影印前先正確設定所需之紙張大小及複印份數,以免無效複印,浪費紙張及電力。

6.可以雙面印製之資料,儘量採用雙面印製。所有文件在初稿校對階段,皆應使用已廢棄文件之空白背面試印或起稿。

7.各處室如有單面回收並且平整之紙張(訂書針應自行拆除),集中放置於總務處,可作文書組列印公文簽單或其他影(列)印使用。

8.各類復習考如以板書或口述題目即可完成者,不必一定印成考卷。負責審核油印單者,應詳查交印內容,過濾不必要之印製的文件。

9.資料印製如非必要,應盡量避免以彩色列印。

10.開會應自備環保杯,不用紙杯;用餐應自備環保筷,不用免洗筷。

二、用水管理

()加裝省水龍頭、二段式沖水系統,調節適當水量供師生使用,並於水龍頭旁貼節約用水標示。

()校園各區花木草坪以地下水澆灌,有效利用水資源。

三、紀錄及查核:執行單位定期抄錄用電、用水紀錄。

四、自我評量及檢討改善:

()用電、用水量應與前一年度同期作比較,無特殊理由不應成長。

()定期檢討內部各單位責任區域及整體節約用電目標達成情形。

()定期檢討購置及汰換設備、器具、節約用電、用水措施等執行成效,並追蹤、分析差異原因及擬定改善對策。

(四)網路資料填報基本資料及節能計畫:由能源管理人員於每年125日前上經濟部能源局網站(http://www.moeaboe.gov.tw)完成基本資料、以及年度節能計畫之填報或修正、前一年度採行節能措施檢討表、及設備、器具及車輛汰換情形填報表(附件五)。

五、教育訓練與宣導:

()將節約能源列為經常性業務,利用校內各種集會場合宣導節能減碳觀念及作法

()鼓勵全體教職員工師生參加研習節能減碳管理技術及方法。

柒、督導及成效考核:

    節能推動小組不定期督導考核有無資源不當運用或浪費之情形;對於執行不佳之責任區域限期改善,並追踪其改善情形

捌、預期效益:

一、增設用電與用水系統監控系統;達成用電量及用油量逐年以1-3%比例減量。

二、透過學校親師生參與,共創符應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

玖、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