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李意如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12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時間:全年 參加對象:全校師生 活動地點:本校校園 活動內容: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相關內容102.08.07辦理全縣環境教育認證研習2013 年 10 月 31 日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2014 年 11 月 18 日積極參與環保署辦理之「加強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0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