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萬富國小一○一學年度
「自治鄉長」與「環保小局長」選舉實施辦法
壹、依據:
本校「民主法治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壹、實施目的:
1、增進對選舉制度的瞭解,以培養自由民主的政治素養。
2、樹立「君子之爭」的競爭典範
3、以「和諧、合作」的態度進行「公平、公開、公正」的競選活動。
貳、實施方式:
1、選舉人資格:本校全體師生。
2、候選人資格:由本校四、五、六年級各班推選出品行優異、熱心服務、熱愛環境保育之自治鄉長、環保小局長候選人各一人,。
3.候選人登記:請有意參選者詳閱本報附件之「候選人登記表」。
4.競選活動:由10月1日至10月9日上午12時止。
5.宣傳物品:競選期間不限張數於指定地點張貼海報文宣,內容勿以攻訐他人為重點,待選舉結束後應自行清除乾淨,以維整潔。
6.政見發表會:公辦政見會訂於10月9日(星期二)上午學生朝會時間舉辦,自辦政見會限於課餘時間進行。7.投票日:於10月9日(星期二)下午彈性活動時間舉行投票。
參、注意事項:
1.進行公開競選時,不可惡意毀謗或攻擊他人。
2.為端正選風,選舉期間嚴禁買票、賄選之行為,若經檢舉查證屬實,一律取消候選或當選資格
3.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蕭向志 教導主任:陳秋妃 校長:陳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