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Post author:cic917Post published:2011 年 6 月 24 日Post category:公告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及本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訂定所屬單位100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本府員工及縣屬學校一年應參加至少8小時環境教育課程,其中節能減碳課程應至少4小時。相關內容2011水資源保育創意教案設計競賽2011 年 5 月 27 日主旨:函轉環保署舉辦101年度酷樂園-「節能減碳創意動畫」競賽活動,詳如說明,請 查照。2012 年 10 月 4 日轉知教育部說明有關學校為推動節能減碳工作應行注意事項,敬請各校配合辦理。201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