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Post author:cic917Post published:2011 年 6 月 24 日Post category:公告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及本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訂定所屬單位100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本府員工及縣屬學校一年應參加至少8小時環境教育課程,其中節能減碳課程應至少4小時。相關內容6/5環境日-全民減碳日活動-用行動愛地球,請各校配合辦理。2012 年 6 月 4 日主旨:報名中-宜蘭縣101學年度能源科技創意交通工具設計競賽2012 年 9 月 11 日轉知「2012全國能源科技教學活動設計競賽」辦法201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