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Post author:cic917Post published:2011 年 6 月 24 日Post category:公告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及本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訂定所屬單位100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本府員工及縣屬學校一年應參加至少8小時環境教育課程,其中節能減碳課程應至少4小時。相關內容106-4-7 設置環境教育專欄2017 年 9 月 26 日6/5環境日-全民減碳日活動-用行動愛地球,請各校配合辦理。2012 年 6 月 4 日想要提升您的環保相關知識嗎?來”好站報報”尋寶就對了!2010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