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Post author:cic917Post published:2011 年 6 月 24 日Post category:公告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及本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訂定所屬單位100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本府員工及縣屬學校一年應參加至少8小時環境教育課程,其中節能減碳課程應至少4小時。相關內容想要提升您的環保相關知識嗎?來”好站報報”尋寶就對了!2010 年 10 月 11 日轉知珍古德協會2012年 根與芽種子教師福山戶外研習工作坊2012 年 5 月 24 日主旨:宜蘭縣101年度全民環境教育行動方案「利澤國小校園環境教學步道」研習實施計畫2012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