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3 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每項1分。用水、用電度數負成長5%以上者,每項2分。Post author:IrenePost published:2014-11-30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相關內容105_四、3(2)專人查詢及網站連結2016-10-11107_四、8.(1)環教中心-水資源推廣-可以喝的一滴水2018-09-21107_四、8.(3)深溝水源生態園區-到深溝、探水去201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