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3 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每項1分。用水、用電度數負成長5%以上者,每項2分。Post author:IrenePost published:2014-11-30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相關內容108_四、3.(1)台美生態學校認證-銅牌2019-10-16四-6 每月5日前回報資源回收量數據予鄉公所2013-11-05四-5 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201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