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3 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每項1分。用水、用電度數負成長5%以上者,每項2分。Post author:IrenePost published:2014-11-30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相關內容107_四、3.(1)台美生態學校2018-09-21108_四、6.(2)申請或辦理水資源相關課程-校本課程-湧泉2019-10-22106_四、5.辦理相關活動宣導節能減碳、怠速熄火、更換節能燈具2017-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