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成果統計

機關、團體、學校、或社區資源回收成果統計
單位名稱 :育英國小中華民國99年06月單位:公斤
區別總計廢紙類廢鐵罐 (公斤)廢鋁罐 (公斤)日光燈管廢寶特瓶(公斤)廢塑膠製品廢玻璃容器舊衣類廢家電廢電腦廢光碟片廢鋁箔包廢紙容器廢電池其他 (鐵)
乾電池鉛蓄電池
重量
清運對象回收商1001453015552280
清潔隊
其他
備註欄
單位負責人:審核:主辦人員:聯絡電話:9901294中華民國 99年06月30日編製
以下憑證黏貼處(請提報所轄各鄉鎮市公所)紙張長度 : A4(210X297 公厘)
備註 : 1.本統計報表適用於機關團體、社區及學校填寫當月之資源回收量,並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向當地執行機關申報資源回收量。
2.本表編制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送各鄉鎮市公所,一份送本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3.填表方式 :
(1)資源回收團體需統計當月份各項資源回收量,填寫於各項資源回收之重量表列中。
(2)清運對象分為回收商、清潔隊及其他,請自選清運對象,以免資源回收量重覆計算,計算方式如下:
歸清潔隊時,請將量填入表格內納入清潔隊之資源回收量計算。
歸回收商時,請將量填入表格內,該項回收量則以申報單位之回收量計算,並請附上當月份每筆買賣影本憑證,以供上級機關查核比對。
4.本表皆以公斤為單位,若無法得知其實際重量,折算標準如下:
(1)寶特瓶約以24.8支為一公斤計。(2)廢輪胎一條約以8.7公斤計。(3)電視機一台以25公斤計,冰箱一台以50公斤,冷氣機一台皆以約60公斤計
,洗衣機一台以40公斤計,其餘家電皆以一台約40公斤計。(4)廢電腦:桌上型主機一台以12公斤計,監視器一台以12公斤計,筆記型一台以4公斤計。
(5)鉛蓄電池一個以17公斤計。
5.如有特殊情形請於備註欄處填寫以便區分及查核比對之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