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1小局長選舉和環保小志工協助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整理、校園植物認養等各項服務工作

宜蘭縣蘇澳鎮育英國民小學自治環保小局長選舉辦法

壹、依據:依據本校106學年度推展法治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落實人權法治教育,培養學生自治觀念及處理事情的自主能力。

二、結合民主教育與環境教育,鼓勵常學生積極參與有意義的活動,共同建立一個清新健康的生活環境。

參、實施辦法:

一、成立選舉委員會:由本屆自治環保小局長幹部擔任,本校師長為指導委員。

二、候選人資格:

本校五年級在籍學生,身心健康、服務熱心、品學兼優或曾任級長、組長、股長、隊長等職務者。

三、選舉人資格:凡本校在籍學生均有投票權。

四、實施內容、時間、地點及工作分配:

訂於每一年9月開始登記,10月開始進行投開票及頒發當選證書。

(一)投開票所設於本校視聽教室。

(二)監察員、管理員由六年級推派同學擔任。

(三)投開票所之活動,請中、高年級級任導師協助,低年級導師協助學生填寫名冊及秩序的管理。

五、申請登記候選人注意事項:

候選人之級任導師為當然輔導員,其輔導範圍如下列:

1.指導發表政見。

2.策畫組織助選團及活動方式。

3.輔導海報的設計繕寫、張貼、懸掛等活動。

六、競選活動注意事項:

(一)競選活動期間各候選人得辦理下列事項:

1.印發名片或傳單。

2.懸掛標語、海報。

3.訪問選民。

七、投票注意事項:

(一)各班於接到投票通知後由級任教師帶隊按時前往投票。

(二)各選舉人於領取選票後應於圈選處使用規定之工具依自己意願圈選。

(三)選票上不得簽名或標註其他記號,否則視同廢票。

(四)選票應投入票箱,不得攜帶出場外。

八、選舉結果:

(一)候選人得票最多數者當選自治環保小局長,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九、自治環保小局長工作職掌:

(一)配合本校推展環境教育工作各項活動。

(二)提供或轉達本校學生對推展環境教育工作之各種意見及訊息。

(三)成立環保小志工協助本校進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整理、校園植物認養等各項服務工作。

肆、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宜蘭縣育英國民小學106年度推動「環境教育」特色及創新成果報告

內容簡述:成立環保小志工協助本校進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整理、校園植物認養等各項服務工作

日期:106.9~106.10 地點: 育英國小聚寶屋及校園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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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候選人政見發表

說明:學生領取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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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學生領取選票後排隊投票

說明: 小志工進行愛樹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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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小志工進行樹苗周圍除草

說明:環保小志工進行資源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