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蘇澳鎮育英國民小學一百零三學年度六年級校外教學活動計畫
(一)目的:配合校內各科之教學,擴大學習空間,增廣見聞、提高學習興趣及
陶冶身心健康並培養學生群性的發展與正確的人生觀。
(二)辦理時間:預定於民國104年3月4日至6日之間辦理,行程三天兩夜。
(三)預定行程:敲敲木工坊(含diy)、埔里元首館、日月潭向山遊客中心(含騎腳踏車)、
苗栗客家圓樓、夜宿日月潭大淶閣飯店(或同等級)、台中科博館、九族文化
村、南庄老街等3天2夜行程其行程路線細節規畫,其他活動安排及住宿地
點由投標廠商自行安排。
(四)參加人員:本校6年級學生二班約47人(不含家長、總領隊、行政人員及指導老師)。
(五)費用:
1.每位學生新台幣4800元左右(包含車資、過路停車費、領隊費、門票、二早
三午三晚之餐費、住宿費、保險費、畢旅學生手冊)進行行程規劃。
2.每班指導老師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支付。
(六)車輛:
1、每班一輛車共二輛。
2、車齡五年內,具有交通監理單位核發之營業大客車牌(執)照,且車況良好,並應為同一交通公司之營業大客車(參與甄選之旅行社應將使用車輛相片隨同估價單附上)。
3、有所屬車輛運輸公司之合格合法登記證,車輛定期進行保養與維修,有相關保養及維修紀錄。
4、車輛輪胎嚴禁使用再生胎或中古胎。
5、於活動出發前進行遊覽車各項檢核、遊覽車逃生演練及播放相關逃生影片。
(七)駕駛員:
1.具營業大客車駕駛執照,未曾有重大違規紀錄之優良駕駛員
2.車輛行車執照及駕駛員駕駛執照應於本活動出發前五天送達本校,未經本校同
意,不得任意更換車輛及駕駛員。
3.每車除駕駛員外,另設服務員一人。服務員負責景點導覽及協助駕駛員駕車安全
工作。
4.車資應含過路費、停車費、駕駛員、導遊服務費及稅金在內。
5.提供最近三個月內車輛安全檢驗證明。
6.提供最近三個月內駕駛人健檢狀況。
(八)飲食:
6、提供早餐二、午餐三、晚餐三,使用餐券時以一百二十元為原則,每桌七菜一湯一水果(注意營養的均衡及適當的熱量),第三天晚餐可以西點餐盒替代(金額六十元以上)。
7、用餐每桌不得超過十人,各餐菜單應於出發前五天提交本校,菜色盡量不要重複。
8、膳食提供以新鮮、衛生,份量足夠為原則。若有素食者,亦應提供素食服務。
(九)餐廳:需具合法合格營利事業登記證之餐廳,整潔衛生,有良好的內部管理,並有足夠用餐空間,能容納全體參加的師生。另餐廳廚師也均具有合格證照及近半年內身體健康檢查合格紀錄。
(十)飲水:每車無限量供應符合國家GMP 認證合格之礦泉水。
(十一)住宿:
1、住宿飯店應為政府檢驗合格並有合法旅館標誌,且領有政府核發營業(使用)執照及消防安全檢查合格之飯店(旅館)。
2、觀光局評定為優良飯店者優先,其設施應求安全、舒適、潔淨,每房均有空調及衛浴設備。
3、住宿飯店為同一家,並盡可能集中房間位置,以求方便安全管理。
4、每間房間四至六人為原則,且六人房間不得超過住宿房間總數的1/4為原則,不
加床,住宿房號應依校方要求,及早提供校方,俾便安排住宿事宜。
(十二)康輔(領隊)人員:每班一人,共二人。康輔(領隊)人員需品德端正,
受過相關團康領導訓練,無不良嗜好,能配合校方及班級導師的指示帶領學生。
(十三)專業護理人員:配置隨隊專業護理人員一名,該護理人員必須完成心肺
復甦術訓練合格,並持有效期限內之合格證書。(投標時必須檢具該護理
人員相關學經歷資料)
(十四)學習手冊:旅行社須依學校指示製作學習手冊,提供每一位參加的師生一人一份。
(十五)保險:除旅行社本身為活動所附之必要保險外,建議每一位參加的師生應另投保二百萬意外險,附加十萬醫療險。(本保險不得與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相牴觸,保單名冊請六年級導師於出發前七天送交教導處)
(十六)特殊學生名額:請得標旅行社提供具中低收入戶證明學生、身心障礙子女、另實際無法繳出費用之參加學生若干名。
(十七)團康活動:本次行程為三天兩夜,第一天晚上可安排小組團康或其他活動,第二天
晚上配合行程逛夜市的行程。
(十八)如有未盡完善事宜,校方會於本次投標說明會前修正及公佈之。
導師: 教導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