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國民中小學環境教育輔導團100年度辦理精進課堂教學計畫
—環境教育教學活動教案設計競賽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0年度精進教學補助要點
二、宜蘭縣輔導團100年度辦理精進教學計畫
三、宜蘭縣100年度九年一貫國民教育輔導團計畫
四、宜蘭縣環境教育中程計畫(99-102年)
五、台灣二十一世紀議程國家永續發展願景與策略綱領
六、「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貳、計畫目標:
一、實踐精進教學計畫並提升學校教師教學能力之精進。
二、確實辦理「理論」與「實務」並重的教師研習,精進教師教學能力,豐富學生課堂學習與增進學習成就。
三、提升本縣教師將環境教育議題融入各類學習領域之行動能力。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宜蘭縣國民中小學環境教育輔導團、宜蘭縣大進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肆、經費來源:由教育部及縣政府輔助。
伍、徵選初審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00年10月24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陸、收件地點與方式:請郵寄或親送至宜蘭縣大進國民小學教導處彭成文主任收(宜蘭縣冬山鄉大進村大進七路51號;聯絡電話(03)9512268)。「附件二」請準備紙本一式三份,餘「附件一」、「附件三」、「附件四」請準備紙本一份,另附光碟一份(請參閱注意事項說明)。
柒、參加對象:本縣中小學教師(12班以上之學校請務必協助送件參加)。
捌、徵選內容:
一、配合宜蘭縣年度重大教育議題,本次徵選內容主題涵蓋如下:「戶外教學」、「能源科技與節能減碳教育」、「防災教育」、「生物多樣性教育」與「社區環境行動教育」等五個面向,請務必註明參加類別。
二、為配合環境教育法四小時之課程或活動要求,課程設計節數至少四節以上。
三、應符合環境教育課程之理念,發揮活潑創意教學理念,精進教師課堂教學能力並能落實於教學中之教案事例。
四、可就學區或學校位處之鄉鎮範圍,選定數個具環境教育價值之地點或事物,規劃「戶外教學學習路線」之教學活動設計。
五、請依據「附件二」相關格式內容撰寫,如有「學習單」、「教學媒材」、「延伸學習」、「參考資料」及「教學成果」等資料可一併附上。
玖、徵選標準及評分方式:
一、評選標準:
(一)教學活動整體架構之完整性(30%)
(二)是否符合環境教育之概念(25%)
(三)實際運用之可行性及效益(25%)
(四)特色或創意(20%)
二、評選方式及獎項: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針對教師作品進審查,遴選「特優」1名、「優等」2名,及「佳作」3名。
壹拾、頒發獎狀、禮券及表揚:
一、於100年11月11日前完成評審程序,公告獲選之特優、優等、及佳作名單,並簽請各校依權責從優敘獎。
二、獎項及名額
獎項 | 獎狀及獎勵(禮券) | 名額 |
特優 | 2,000 | 1 |
優等 | 1,500 | 2 |
佳作 | 1,000 | 3 |
三、各獎項名額,若因作品未達標準得從缺。
壹拾壹、承辦本計畫之工作人員依相關規定給予敘獎。
壹拾貳、本計畫陳本府教育處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壹拾參、注意事項:
一、徵選之作品可以以個人或團體形式報名,團體報名以三人為限。
二、請參選教師或團隊務必填寫「附件一、報名表」、「附件三、切結書」及「附件四、授權書」(附件三、四,每人填寫一張);「附件二、教案設計格式」紙本請準備一式三份;「附件二」完整內容與相關教學資源媒材,請另行燒錄成電子檔一份,並於光碟上註明作品名稱、學校與作者姓名。
三、設計作品之著作權屬創作者所有,但須授權予教育處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不限時間、次數、地域或方法非營利之校園環境教育教育推廣使用,著作人並應承諾對教育處所指定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設計作品須依智慧財產權、專利權等規定辦理,須為親作,教案之研發請勿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引用資源或圖片等應特別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註明資料出處或來源,如有涉及使用智慧財產權之糾紛或任何權利之侵害時,由法院判決屬實者,則追回原發給之獎狀及獎勵,並應自負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五、徵選作品及相關資料請一併提供電子檔,若有實際活動資料或輔助教材,也請一併附上,以供評審參考。
六、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一
宜蘭縣100年度辦理精進課堂教學研習—環境教育教學活動設計競賽計畫
基本資料表
參加類別 | □戶外教學 □能源科技與節能減碳教育 □防災教育 □生物多樣性教育 □社區環境行動教育 |
學習領域或學科 | |
單元名稱 | |
學習階段 | □幼稚園 □國小 □國中 □高中 □高職: 科 |
作者姓名 | | | |
性別 | | | |
服務學校(全銜) | | | |
任教科目(領域) | | | <span style="ms 宜蘭縣育英國小100年度鄉土實察參觀規劃表 年級 | 特色課程 地點 | 特色課程 日期 | 特色課程 金額 | 備註 | 學年主任簽名 | 一 | 冬山河、傳藝中心 | 100.10.18(星期二) 8:00-16:00 | 2車,車資: 實際車資合計 | 學校補助: 人數:老師4學生63家長 | | 二 | 冬山河、傳藝中心 | 100.10.18(星期二) 8:00-16:00 | | 三 | 林場 | 100.11.10(星期四) 8:30-16:00 | 2車,車資: 實際車資合計 | 學校補助: 人數:老師2學生52家長 | | 四 | 冬山河、傳藝中心 | 100.11.10(星期四) 8:00-16:00 | 2車,車資: 實際車資合計 | 學校補助: 人數:老師6學生80家長24 | | 五 | 木柵動物園 | 100.10.14(星期五) 8:00-16:00 | 2車,車資: 實際車資合計 | 學校補助 人數:老師2學生49家長 | | 六 | 新生國小英語村、蘭陽博物館 | 100.9.9(星期五) 8:00-16:00 | 2車,車資: 實際車資合計 | 學校補助 人數:老師2學生42 | | 合計 | | | | 學校補助合計(含英語村) 共元 | |
傳真:9605785請轉交張振輝先生 宜蘭縣蘇澳鎮育英國民小學五年級鄉土實察教學計畫 一、教學目標 - 運用動物園教育資源配合學校戶外教學,落實生物及植物多樣性的環境教育理念。
- 使學生對動物及相關植物的生態環境有較深入的瞭解。
二、教學活動參與人員 教師共2位,校內師生49位,家長22位。 三、時間:一百年十月十四日(星期五) 四、地點:木柵動物園 五、教學活動內容設計 (一)行程安排: (1) 8:30育英國小出發 9:30木柵動物園 (2) 12:30動物園內用餐 14:30賦歸 16:00育英國小 (二)編寫活動教材: 五年級教學群共同參與,一同編寫活動設計及相關教學資源。 六、預期效益 對動物及植物世界及自然生態有更進一步了解與認識。 七、經費概算(每位學生暫收新台幣250元整) 1.收入: 摘要 | 單價 | 人數 | 總金額 | 參加學生代收款 | 250 | 49 | 12250 |
2.支出: 摘要 | 單價 | 數量 | 總價 | 備註 | 1車 資 | 每輛9000元,每輛補助3500元 共2輛合計18000元,差額11000元 | 委辦 | 2門 票 | 30 | 49 | 1470 | 優待票價 | 3平安保險 | 7 | 49 | 343 | 自辦 | 5合 計 | 合計元12813/49=261.48元(不足部分由班費支出) |
承辦人: 教導主任: 校長: 整潔秩序頒獎 宜蘭縣育英國民小學「辦理環保小尖兵及整潔秩序頒獎」活動成果 活動日期:100年12月29日 活動主題:辦理環保小尖兵及整潔秩序頒獎 活動地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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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校長頒發整潔秩序得獎班級 | 說明:學務組朝會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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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頒發當選証書 | 說明:校長與自治小鎮長、環保小署長合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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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環保有功人員頒獎 | 說明:主任朝會報告 |
宜蘭縣中小學100年度校園預期減碳量 | 學校:育英國小 | 減碳項目 | 單位 | 單位減 碳量 | 數量 | 總減碳量kg | 備註 | 總用電度數 | kg CO2/度 | 0.623 | 3,600 | 2,243 | 減少2% | 總用水度數 | kg CO2/度 | 0.195 | 250 | 49 | 減少2% | 總用紙量 | kg CO2 /kg | 0.902 | 100 | 90 | 減少2% | 教職員開車總量 | kg CO2 /km | 0.220 | 28 | 6 | 每人每天平均公里數8公里,每週一天騎腳踏車上班 | 教職員騎機車總量 | kg CO2 /km | 0.055 | 28 | 2 | 每人每天平均公里數4公里,每週一天騎腳踏車上班 | 家長接送學生開車總量 | kg CO2 /km | 0.220 | 300 | 66 | 每人每天平均公里數4公里,每週一天走路上學 | 家長接送學生騎機車總量 | kg CO2 /km | 0.055 | 200 | 11 | 每人每天平均公里數2公里,每週一天走路上學 | 總肉食量 | kg CO2/每人每餐 | 0.670 | 500 | 335 | 每週一餐蔬食日 | 總垃圾量 | kg CO2 /kg | 0.650 | 100 | 65 | 減少2% | 校園植樹 | kg CO2 /㎡ | 300.000 | 20 | 6,000 | | | | | | 0 | | | | | | 0 | | | | | | 0 | | 預期減碳量 | | | | 8,866 | kg(公斤) | | | | | 8.866 | T(公噸) | | | | | | | 承辦人: | | 主任: | | 校長: | | | | | | | | | | | | | | 註1:表格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加欄位。 註2:表單填畢,請於本(99)年12月22日前傳真至9253552,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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