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其他配合措施_訂定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利澤國中自然科學實驗室管理規則

ㄧ、有關教師事項

1.自然學科之教學,除在各班教室從事示範實驗外,得由教師率領學生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工作。

2.實驗室由自然科學教學研究會主席負責推動全部實驗計畫。

3.實驗室所需儀器、藥品,應由教師於實驗前一日填表通知實驗室管理員準備。

4.教師應於實驗前切實指導學生充分準備,令其熟研實驗目的與方法,以及有關實驗內容之學理與應注意事項。

5.實驗時,教師必須有效掌握學生秩序,並時刻叮嚀學生注意操作之安全。

6.教師應於實驗進行中ㄧ面指導各組,一面留意防止儀器爆破,藥劑發火或其他意外之發生,必要時並做緊急處理。

7.遇學生違反實驗室管理規則,不聽勸導者,教師應停止其實驗工作,並與其導師及訓導處聯繫處哩。

二、有關學生事項

1.學生從事實驗前,須充分了解實驗目的、方法,以及有關注意事項。

2.學生應遵照教師指示進入實驗室,並按分組順序入座,然後由各組組長依教師分配數量,向管理員借取儀器或領用藥品。

3.實驗室一切儀器、藥品,非經教師許可,不得攜出室外。

4.實驗室一切儀器設備,學生均需愛護,如有任意混損情事,必須照價賠償損失,並接受處分。其因不可抗力以致損壞,或實驗時必須損壞者,經教師證明並簽奉校長核准者,免予賠償。

5.學生在實驗中,應遵守秩序,保持安靜,注意安全,並聽從教師之指導,不得擅作他種實驗工作。

6.進行實驗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a.公用之儀器與藥品,使用後應即歸置原處。

b.經常檢視熔點、沸點及其他物理常數等。

c.如發生儀器爆破、藥劑發火,或其他意外事件時,應立刻報請教師處裡。

7.實驗完畢後,應注意下列問題:

a.實驗後殘餘材料,須遵照教師指示處裡。

b.凡酸鹼、殘渣、花草、動物屍體及廢紙等,應傾入指定之容器中,不得隨意亂拋。

c.不可將火柴、硬紙張或其他固體物傾入水槽內。

d.瓶塞、玻璃棒等零星物件,不得拋棄於地上。

e.天秤用畢後,應以乾布擦拭清潔,並將砝碼如數放回盒中。

f.自來水用畢後,應即關閉。

8.實驗完畢後,各組應將所借器具整理乾淨,並由組長如數點交管理員。

9.每次實驗後,由各組輪流清掃實驗室。

10.教師書寫於黑板上之教材,於全班同學抄好之後,由該班清潔值日生負責試鏡。

三、本管理規則經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103_行政與管理_利澤國中103學年度環境教育保護小組

利澤國中103學年度環境教育保護小組

職稱

姓名

工作範圍

備註

召集人

校長 林士雄

會議召集人,工作項目裁定

 

副召集人

學務主任 陳旭君

會議副召集人,執行工作分配

 

副召集人

教務主任 林姵君

副召集人,環保議題與教學結合

 

總幹事

體衛組長 藍文言

會議議題擬定,環保工作報告,成果呈現

 

委員

總務處主任 林芳玉

環保物品選購與支援

 

委員

事務組長 鐘文誠

環保物品選購與支援

 

委員

一年級級導師 官筱玫

環保執行項目傳達,執行情形意見交流

 

委員

二年級級導師 林士弘

環保執行項目傳達,執行情形意見交流

 

委員

三年級級導師 陳玲芝

環保執行項目傳達,執行情形意見交流

 

定期開會宣導及討論環境教育相關事宜。

     

103_行政與管理_利澤國中103年度節能減碳推動小組

利澤國中103年度節能減碳推動小組

職稱

姓名

工作範圍

備註

召集人

校長 林士雄

會議召集人,工作項目裁定

 

副召集人

總務主任 林芳玉

會議副召集人,執行工作分配

 

總幹事

事務組長 鐘文誠

對能源使用量進行比較分析檢討

 

委員

教務主任 林姵君

督導各處室推動節約能源

 

委員

學務主任 陳旭君

督導各處室推動節約能源

 

委員

輔導主任 周穎琦

督導各處室推動節約能源

 

委員

會計主任 游本發

推動節約能源經費編列審查

 

委員

人事主任 洪嘉君

督導各處室推動節約能源

 

定期開會並宣導討論節能減碳相關事宜。

     

103_行政與管理_103年度宜蘭縣立利澤國中加強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103年度宜蘭縣立利澤國中加強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81年10月30日台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

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執行期間: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

三、計畫目標:

(一)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發展符合當地特色之永續學校。

(二)加強學校進行環境教學,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提升環境責任感。

(三)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四)促進學生對環境與永續發展之理念,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產生環保行動。

四、項目、內容及方式:

 

 

進行方式

執行單位

一、推動學校環

境管理

(一)訂定(修訂)永

續學校環境管

理計畫

1.訂定(修訂)並發展符合當地特色的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1.學務處、總務處

2.學務處、總務處

3.學務處、總務處

(二)執行永續學校環

境管理

1. 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並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的校園生態環境。

2. 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落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3. 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4. 建立校園環境衛生辦法及防災應變機制。

1.總務處

2.總務處

3.總務處

4.學務處、總務處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

組組織功能

1. 定期檢討環境保護小組工作

推行及相關措施。

學務處

二、落實環境教學

(一)舉辦環境教學活動

1.設置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

宣導專欄及場所,推動環境教

育數位典藏,以供各界及學校

共享。

2.善用校園環境資源、規劃校園

環境教學步道,提供教學。

3.舉辦戶外教學或生態巡禮活動

(1)綠色博覽會參訪活動。

(2)蘭陽博物館參訪活動。

(3)資源回收廠體驗活動。

4.依不同年級自行設計及運用教育部或環保署等編訂的環保輔助教材、教案及多媒體進行教學活動。

1.教務處

2.教務處

3.教務處

4.教務處、科任教師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一)舉辦環境教育相關競賽

1.舉辦廢乾電池回收比賽。

學務處

(二)舉辦環境教育相

關活動

1. 舉辦環境教育宣導活動。

2. 舉辦資源回收教育宣導活動。

3. 配合五結鄉公所舉辦淨灘活動。

學務處

(三)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1.推行校園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含參考書、制服、學用品、落葉及廚餘等)、辦公室做環保及節省資能源等。

2.鼓勵學校使用再生能源、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及省水省電器材。

3.落實綠色採購方案,並加強校園辦理綠色消費之宣導活動及鼓勵師生力行綠色採購。

4.學校成立環保社團及組織,進行校內外環保工作。

(1)環保義工

(2)環保糾察

5.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並配合政府機關環保施政重點,推動校園環保服務工作。

1.學務處、總務處

2.總務處

3.總務處

4.學務處

5.學務處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1.學校戶外教學或參觀環境教育場所及環保設施(如焚化廠、

資源回收場等)。

(1)綠色博覽會參訪活動。

(2)蘭陽博物館參訪活動。

(3)資源回收廠體驗活動。

(4)百萬植樹活動。

2..鼓勵運用校園及社區閒置空間,設置環境教育學習場所。

1.教務處

2.總務處

五、預期效益:

(一)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二)執行環境創意教學,增進學生對環境覺知、技能、行動及價值觀。

(三)主動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增進學校成員環保行動力。

(四)增進交流,提昇環保視野,分享環境教育成果。

六、執行與考核

(一)學校配合有關資料,訂定校內永續校園環境管理計畫,報請縣(市)政府教育局備查。

(二)縣(市)政府教育局、環境保護局得隨時到校視察推行環境教育推動情形。

(三)教育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本計畫辦理遴選表揚,獎勵推動環境教育及環保事蹟卓著之學校、團體及個人。

七、本計畫經陳 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