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dfesPost published:2011 年 12 月 12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 相關內容4-7積極參與環保署辦理之「加強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0 年 10 月 19 日103_4-4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2014 年 10 月 28 日103_4-6積極參與或辦理「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