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_結合民間團體、地方產業和社區資源辦理環境教育活動,並有卓著之事蹟Post author:dfesPost published:2019 年 11 月 29 日Post category:二、教學與宣導活動https://drive.google.com/a/tmail.ilc.edu.tw/file/d/1RIA9gQl_BZov6hI9RmebbaS7osbu1OrA/preview相關內容4-3-3_本年度參加永續校園、臺美生態、環保局計畫說明研討會或經驗分享等活動2019 年 11 月 29 日2-3 辦理環境教育研習2012 年 12 月 4 日105_2-5-1_結合民間資源-時潮社區辦理環保、治安觀摩2016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