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請按我)Post author:dfesPost published:2010 年 10 月 14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 本校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相關內容4-5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請按我)2010 年 10 月 14 日103_4-5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2014 年 10 月 28 日4-7加強廢乾電池回收計畫2011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