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4-5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dfesPost published:2014 年 10 月 28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 103年度資源回收款 報鄉公所回收情形相關內容4-7 100年度廢電池回收計畫2011 年 11 月 24 日4-4.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2011 年 12 月 13 日4-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請按我)2010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