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4-5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dfesPost published:2014 年 10 月 28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 103年度資源回收款 報鄉公所回收情形相關內容102_4-7積極參與或辦理「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3 年 11 月 28 日4-4 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012 年 12 月 4 日4-7積極參與環保署辦理之「加強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0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