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4-3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每項1分。用水、用電度數負成長5%以上者,每項2分Post author:dfesPost published:2014 年 10 月 28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用水負成長22.47%,用電部分因今年有風雨操場工程進行,故電費增加4.72%相關內容103_4-5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2014 年 10 月 28 日4-7 100學年度電池回收宣導2011 年 12 月 1 日103_4-6積極參與或辦理「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