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結合民間團體、地方產業和社區資源辦理環境教育活動,並有卓著之事蹟。Post author:許晉維Post published:2018 年 11 月 19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VdVdBkYEOUPi_ZETY8N9AMBIMyHSl8Lb0ThoNJ-Vj-g/preview?ouid=111725799950133624211相關內容網站第一篇文章2020 年 10 月 8 日一、2.依據「環境教育法」規定,按時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107年度環境教育計畫及執行成果。2018 年 11 月 17 日三、1.1校園綠化美化情形(含辦理或參與植樹活動、植物的標示解說情形、宣導及樹木植栽維護情形等)。2018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