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壯圍國中推行資源回收垃圾分類減量實施辦法
一、目的:
建立師生正確的環保觀念養成資源回收及垃圾分類的良好習慣,以達垃圾減量之目的,進而影響家庭和社區,讓環保工作的實施更為全面化。
二、依據:宜蘭縣一般廢棄物分類回收及清除自治條例(91.8.13公告)
三、實施項目:
(一)資源回收物質
- 廢紙類。
- 廢鋁箔包及廢紙容器(含紙盒包、紙便當盒等)。
- 廢鐵類及廢鋁類(含鐵罐、鋁罐及其他鐵鋁製品)。
- 公告應回收之廢玻璃類。
- 公告應回收之廢塑膠容器類。
- 廢乾電池。
- 廢輪胎。
- 廢鉛蓄電池。
- 日光燈(直管部份)
- 車輛(汽車、機車、腳踏車)
- 電子電器物品(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冷、暖氣機)
-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
- 廢光碟片、手機
- 廢錄音帶、錄影帶:(磁帶必須先拆除當一般垃圾)
- 塑膠袋:沾到血水、油漬等除外
- 廚餘:菜渣、飯粒由各班用餐後放在空的菜桶,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前提至莊園樓中庭,由營養午餐的廠商帶回處理。
- 廚餘:菜渣、飯粒由各班用餐後放在空的菜桶,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前提至莊園樓中庭,由營養午餐的廠商帶回處理。
- 橡皮筋:送至學務處回收。
(二)巨大垃圾:體積龐大廢棄木櫃及桌子,交清潔隊回收處理。
(三)落葉:放置於落葉腐蝕場,一段時間後請清潔隊協助處理。
(四)一般廢棄物處理:
放置在各班垃圾桶內,打掃時間(早上、中午、下午)送至回收室大垃圾桶。
(五)有害廢棄物處理:
保麗龍塑膠杯類等易造成環境污染、二次公害之製品,禁止攜帶到校,於打掃時間,由環保糾察登記考評,並宣導停止使用該類製品。
(六)禁止使用免洗餐具:
全校師生員工午餐用的餐具,皆是自備並符合重覆使用的餐具。每日由環保糾察登記巡察各班情形,作為生活教育競賽成績。
(七)資源回收時間:
每天的打掃時間開放資源回收室,各班資源回收由環保尖兵負責,於規定時間將回收資源送至回收室,並由環保糾察負責登記處理。
(八)資源回收款項之運用:
收入總額40%作為各班美化綠化教室經費,40%資源回收獎勵金或舉辦相關活動經費,20%行政費。
四、本辦法奉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