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頒環境教育行動方案(教師相關請參閱)Post author:guohua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14 日Post category:公告方案內容重點: 1.縣屬各級學校校長任用資格必須完成環境教育核心課程訓練。 2.縣內多元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學校校外教學可參考。 3.所屬員工及師生每年並完成至少8小時(含節能減碳教育4小時)以上之環境教育 請多多參閱。附件相關內容國家82處重要濕地之名冊、分布圖2011 年 2 月 8 日1-3:推動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會議2010 年 10 月 12 日函轉台北市立教育大學環研所暨環教中心辦理『2010校園棲地營造種子教師研習營實施計畫』201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