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頒環境教育行動方案(教師相關請參閱)Post author:guohua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14 日Post category:公告方案內容重點: 1.縣屬各級學校校長任用資格必須完成環境教育核心課程訓練。 2.縣內多元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學校校外教學可參考。 3.所屬員工及師生每年並完成至少8小時(含節能減碳教育4小時)以上之環境教育 請多多參閱。附件相關內容經濟部水利署辦理之「2013節水暑假活動作業之教案設計2013 年 5 月 3 日105年度經濟部『夏月・節電中』「節能刮刮樂」網路活動2016 年 8 月 30 日函轉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辦理「溼地保育與開發」研習2011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