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頒環境教育行動方案(教師相關請參閱)Post author:guohua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14 日Post category:公告方案內容重點: 1.縣屬各級學校校長任用資格必須完成環境教育核心課程訓練。 2.縣內多元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學校校外教學可參考。 3.所屬員工及師生每年並完成至少8小時(含節能減碳教育4小時)以上之環境教育 請多多參閱。附件相關內容101年幸福宜蘭環保智慧王挑戰賽2012 年 9 月 24 日2011綠色生活博覽會2011 年 11 月 28 日103_3-8_本校飲水機及飲用水體檢驗委由景泰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飲水機則由賀眾和旺樹定期保養、維護及管理。201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