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頒環境教育行動方案(教師相關請參閱)Post author:guohua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14 日Post category:公告方案內容重點: 1.縣屬各級學校校長任用資格必須完成環境教育核心課程訓練。 2.縣內多元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學校校外教學可參考。 3.所屬員工及師生每年並完成至少8小時(含節能減碳教育4小時)以上之環境教育 請多多參閱。附件相關內容台灣蝴蝶保育學會「蝴蝶生態解說員培訓」2013 年 3 月 28 日蘭陽地區能源科技創意海報競賽2011 年 5 月 30 日105.12.14空氣品質指標(AQI)預警2016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