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頒環境教育行動方案(教師相關請參閱)Post author:guohua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14 日Post category:公告方案內容重點: 1.縣屬各級學校校長任用資格必須完成環境教育核心課程訓練。 2.縣內多元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學校校外教學可參考。 3.所屬員工及師生每年並完成至少8小時(含節能減碳教育4小時)以上之環境教育 請多多參閱。附件相關內容恭喜魏士欽主任參加水土保持及農村再生教育教案獲獎2013 年 10 月 23 日105年幸福宜蘭環保智慧王挑戰賽獲獎名單2016 年 10 月 18 日狂賀!本校104班師生參加102年羅東鎮環保變變變活動榮獲最佳創意環保獎「低年級組第一名」!2013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