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頒環境教育行動方案(教師相關請參閱)Post author:guohua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14 日Post category:公告方案內容重點: 1.縣屬各級學校校長任用資格必須完成環境教育核心課程訓練。 2.縣內多元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學校校外教學可參考。 3.所屬員工及師生每年並完成至少8小時(含節能減碳教育4小時)以上之環境教育 請多多參閱。附件相關內容宜蘭縣環保局七月一日起實施廚餘回收分生、熟兩大類2016 年 6 月 21 日102年「高中職以下學校氣候變遷調適種子師資培訓研習營(中區、東區)2013 年 12 月 1 日2012綠色博覽會環境教育預約課程開跑了2012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