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頒環境教育行動方案(教師相關請參閱)Post author:guohua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14 日Post category:公告方案內容重點: 1.縣屬各級學校校長任用資格必須完成環境教育核心課程訓練。 2.縣內多元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學校校外教學可參考。 3.所屬員工及師生每年並完成至少8小時(含節能減碳教育4小時)以上之環境教育 請多多參閱。附件相關內容102年宜蘭縣環境教育師資人力培植計畫2013 年 6 月 24 日環保標章集尋樂活動2015 年 9 月 2 日狂賀!本校104班師生參加102年羅東鎮環保變變變活動榮獲最佳創意環保獎「低年級組第一名」!2013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