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頒環境教育行動方案(教師相關請參閱)Post author:guohua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14 日Post category:公告方案內容重點: 1.縣屬各級學校校長任用資格必須完成環境教育核心課程訓練。 2.縣內多元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學校校外教學可參考。 3.所屬員工及師生每年並完成至少8小時(含節能減碳教育4小時)以上之環境教育 請多多參閱。附件相關內容1-3:推動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會議2010 年 10 月 12 日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說明會2013 年 3 月 20 日「100年度宜蘭縣能源科技與防災教育第二期種子教師培訓暨課程與教材開發工作坊」實施計畫2011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