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 年 度 自 治 小 鎮 長 、 環 保 小 局 長 工 作 計 畫

宜蘭 縣 馬 賽 國 民 小 學104學 年 度 自 治 小 鎮 長 、 環 保 小 局 長 工 作 計 畫

一、依據:
1.本校訓導工作計畫。
2.落實民主法治實施要領。
二、目的:
1.發揮學生自治精神,協助學校推展各項活動。
2.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精神,落實民主法治觀念。
三、實施要領:
1.本校自治鎮定名為「馬賽國民小學自治小鎮」。
2.自治鎮設鎮長一人,環保小局長一人及幹部若干人,幹部由自治小鎮長和環保小局長共同指派之。
3.自治小鎮長與環保小局長之級任老師為實際輔導教師,與訓導處相互配合運作之。
四、工作內容:
1.每學年票選乙次自治小鎮長和環保小局長。
2.反應學生意見作為辦學參考。
3.協助各項活動達到「做中學」目的。
五、職責:

自治小鎮長:
1.協助學校推展整潔秩序工作並負責管理學生服務隊。
2.反應學生意見作為校務改進參考。
環保小局長:

負責本校環境保護工作之執行及督察。
六、選舉規定:採祕密投票方式,各項規定如下:
1.候選資格:自治小鎮長為本校六年級學生,環保小局長為本校五年級學生,並經班級推薦品學兼優參選者始具候選資格。
2.投票資格:凡馬賽國小三年級以上在校生,皆有投票資格。
3.當選資格:依開票結果最高票者當選。
4.任期規定:任期一年。
5.候選人登記:五、六年級各班推薦人選﹝各班一人﹞,在規定時間內向學務處登記,逾時不登記者,視同放棄,號次則依班級訂之。
6.投開票所:全校設一投開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皆由學務處指派高年級學生擔任,學務處負指揮監督之責。
7.開票規定:公開唱名,逐一計票。
8.競選活動規定:
(甲)競選活動時間:104年9月29日至104年10月1日共三天。
(乙)介紹候選人及政見發表會:104年10月2日上午學生朝會。(於歡顏館)

9.投開票日期:104年10月2日上午8:00於歡顏館進行投開票。
七、指導單位:學務處。
協辦單位:教務處、總務處、輔導室。
承辦人: 總務主任: 學務主任: 教務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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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宜蘭縣馬賽國小環保小局長與小尖兵工作職責

時間

工作內容

檢核表格

負責人

週二、四、五

1015-1030

播放音樂與廣播

      協助垃圾傾倒時間

指揮受檢查班級等待小尖兵檢查

 

週二、四、五1015-1030

Ps:週二-12:40請記得廣播「全校消毒日」
並且到102班幫忙倒消毒水直到12:40

環保小局長

502陳靖婷

週二、四、五

1015-1030

協助垃圾傾倒

及檢查資源回收工作

填寫1資源回收檢核表

偶數週五中午交給環教組長

各小尖兵

 

每天中午

一週內完成二次

檢查校園廁所

一個月要更換一張檢核表

填寫2廁所檢核表

每月結束後送各班導師簽章後交還給環教組組長蓋章,並放入新的廁所檢核表於廁所內

 

 

週五中午送各班導師簽章後放回廁所資料夾內

各小尖兵

502

503

504

A2A3D

 

A1BE

 

CF

任一中午皆可

二週內完成

評分校園廁所

完成3廁所評分表

偶數週五中午送給環教組長統計總分

各小尖兵

任一中午皆可

檢查校園環境

填寫4提醒小紅單

各小尖兵

環保小局長

每月一次

學期結束前一週

環保小尖兵與小局長工作會議

檢討每月工作事項

提出解決方針

環保小局長

各小尖兵

環教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