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小尖兵組織設置辦法

宜蘭縣馬賽國小學生環保小尖兵組織設置辦法

ㄧ、依據:

本校環境教育實施計劃。

二、目的:

本校學生環保組織的任務在於推動校園安全衛生、以及推行環境教育。

三、組織:

(一)學生自治幹部:每一學年初,由學生自治選舉產生,包括六年級的自治小鎮長、五年級的環保小局長。

(二)衛生小護士:協調六年級老師推薦,每班兩位,共十位學生。

(三)環保小尖兵:協調五年級老師推薦,每班兩位,共十位學生。

(四)資源回收小幫手:協調六年級老師推薦,同一班,共四位學生。

四、任務:協助推動環境教育及維護環境整潔。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學生自治幹部

1.推展學校衛生環保工作,發揮學生自治的精神。

2.協辦學務處指定的環保有關事項。

3.舉行學生環保衛生相關會議,檢討及提出建議以供相關單位作為改進的參考。

(二)衛生小護工

1.協助護士阿姨衛生工作的執行。

2.協助學生事、病假調查表的收發。

(三)環保小尖兵

1.協助執行垃圾傾倒與管制。

2.協助執行全校資源回收事宜。

3.協助廁所檢核及表現評分。

4.協助校園綠美化及整潔之維護。

5.協助推展學校環境衛生、資源回收的工作。

(四)資源回收小幫手

1.協助資源回收室的開關門與管制。

2.協助週三資源回收公司的清理與搬運。

3.協助全校師生資源回收物的分類。

4.協助資源回收室的整潔。

五、本辦法經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