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_四-5_辦理活動配合宣導節能減碳相關措施(接送學童怠速3分鐘熄火宣導、更換節能燈具、共乘上學、校車接送、五六年級騎自行車至游泳池上課、每週一次蔬食日)Post author:letitia806Post published:2017 年 11 月 2 日Post category:學校環教特色岳明國小辦理節能減碳相關措施一、宣導家長接送孩童,怠速3分鐘以上需熄火。 二、燈具全面汰換為省電燈泡或LED燈管,並改為感應式節能開關水槽使用雨水回收系統,廁所全面改為兩段式沖水閥 三、無碳旅遊五六年級至蘇澳鎮游泳課的路程,以自行車取代校車 二至四年級的游泳課則共同搭乘校車前往,共乘節能減碳 耕種學田米及有機栽植區,種植有機作物 四、電器加裝定時開關器,節省夜間使用電費 五、校內電腦設定為十分鐘未使用進入自動待命並裝設免插拔式開關,節省用電 六、每週一日環保蔬食餐 相關內容103岳明國小執行永續校園局部改造計畫成果經驗分享2014 年 11 月 27 日賣米換單車 岳明學童慶畢業2010 年 10 月 17 日校際交流~宜蘭岳明vs北市永建201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