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_公告:宜蘭縣中小學生「山野教育與戶外探索小壯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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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
主旨:檢送「宜蘭縣中小學生山野教育與戶外探索小壯遊第二階段計畫書」1份,敬請轉知貴校所屬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內容:
一、依據本縣104年度推動山野教育專案計畫暨本府104年7月3日府教體字第1040011754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宜蘭縣境內各中小學校宣傳並協助於各校就讀之特定青少年學生,透過申請本府獎助,引領青少年學生跨出家庭與學校的舒適圈,走出課室到山野環境或戶外大地進行體驗學習,深度認識宜蘭縣與外縣市具有特色的魅力臺灣壯遊點。
三、獎助原則:詳如附件。
四、請鼓勵所屬學生踴躍參加,至遲於104年9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提送計畫電子檔案至指定電子信箱或寄(親)送達宜蘭國小學務處王天利主任收,有關本案計畫具體內容、參與對象、申請送件及相關執行時間詳見附件。

附檔: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104年度推動山野教育專案計畫。

二、目的:鼓勵宜蘭縣境內各中小學校宣傳並協助於各校就讀之特定青少年學生,透過申請本府獎助,引領青少年學生跨出家庭與學校的舒適圈,走出課室到山野環境或戶外大地進行體驗學習,深度認識宜蘭縣與外縣市具有特色的魅力臺灣壯遊點。

三、計畫內容:

(一)參與對象(人):設籍在宜蘭縣境內且就讀宜蘭縣所屬各級學校學生。

(二)計畫經評選如序位積分相同則以具下列特殊身份資格者依序優先錄取:

A.經濟弱勢家庭學生者:具低收、中低收身份者。(應檢附相關證明影本)

B.原住民身分學生。(資格身份應以於校務行務系統能檢索查證者為佐證)

C.身心障礙之學生。(資格身份應以於校務行務系統能檢索查證者為佐證)

D.新住民身分及新住民子女學生。(資格身份應以於校務行務系統能檢索查證者為佐證)

(三)組隊方式:

A.3~6年級學生:應以組壯遊小隊方式申請,每隊以2-5人為原則。

B.7~12年級學生:得以組隊或個人方式申請。惟,以個人提申請者須加註說明不採組隊方式而以個人申請的具體原由

C.組隊成員可包含學生之教師或家長擔任隨隊輔導人員,但每隊輔導人員不得超過全隊人數的1/2。又,本計畫開放跨校合作參與活動,但跨校共同組隊者應推派

一位學生擔任小隊長,擔任統理一切事務之聯繫窗口。

(四)計畫之主題:

為符合「壯遊」精神,本計畫主要徵求具有挑戰性、創新性、可行性且「學習主題明確」的小壯遊學習計畫,並以「山野教育及戶外探索」為優先之計畫徵求對象;依循教育部戶外教育、山野教育等相關政策方向,本計畫鼓勵申請者以符合「山野教育」精神目標或《中華民國戶外教育宣言》所載的:透過「走讀、操作、觀察、探索、互動、反思」等歷程,結合「五感體驗」的融合學習,讓學習更貼近學習者的生活經驗。

(五)計畫規劃、申請及執行等相關注意事項:

1. 時間規劃:以至少21夜以上、至多32夜以內的行程進行規劃

2. 路線之規劃:除以宜蘭縣境內地區,進行深度踏查體驗學習外,亦得規劃跨越縣境之路線,惟計畫應以符合環保減碳旅程為規劃前提。

 

3. 計畫申請送件及相關執行時間:

A.計畫提交時間104910(星期四)中午1200前傳送電子檔案於mountainedu2013@gmail.com,並將紙本寄達宜蘭國小。

B.計畫評選時間:104911日(星期五)下午13301730於宜蘭國小。

(為避免申請計畫為成人代為研擬之造假狀況,請申請獎助團隊的學生,至少小隊長應該空出該日下午13301730之時間,以備評選當天視計畫情形需要,出席評選會議或透過電話備詢。)

C.行前教育時間:104913日(星期日)上午09001200於宜蘭國小。

(請錄取團隊空出該日上午時間參加行前教育。若獲錄取團隊全隊均未能參加,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團隊之錄取資格與相關獎助。)

D.執行計畫時間:於評選通過後,可自104914日(星期一)起開始執行,並應於104118(星期日)前執行完畢。(請錄取團隊務必於期限內執行壯遊完成學習)

E.繳交成果時間:各錄取團隊至遲應於1041115日(星期日)前繳交小壯遊之成果分享報告

F.成果分享時間:1041120日(星期五)下午13301600舉辦。

(備註:各隊應公假出席成果分享會議並至現場進行報告分享;若錄取之團隊未能於期限內執行完畢並繳交成果分享報告,或於成果分享時間全隊均未能參加,則將全額取消原核定之相關獎助金。)

(六)壯遊地點(地):依《中華民國戶外教育宣言》所載,壯遊地點之類型可包括社區部落、社教機構、特色場館、休閒場所、山林溪流、海洋水域、自然探索、社會踏查、文化交流等等之體驗學習,並以符合戶外教育精神尤其「山野教育」之場域為優先考量之目標場域。另外,亦可參考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已經輔導建立的54個青年壯遊點(相關訊息請上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旅遊網站查詢,網址:http://youthtravel.tw/travelspot_location.php。)

注意:本案獎助之壯遊目標地點,以符合前述說明地點為範圍,不包含各地之大型遊樂場或主題遊樂園

(七)本計畫係「104年度宜蘭縣推動山野教育專案計畫」子案計畫,主辦單位為宜蘭國小,承辦單位為社團法人台灣山岳文教協會,於投件截止後將另行邀請相關學者專家等針對申請計畫進行專業審查,並於審查後由承辦單位提供相關之培訓說明等支援課程。

四、獎助原則:

(一)      每一申請團隊獎助金額上限:

A.計畫行程為32夜之隊伍,不分等第每隊最高得核予獎助之上限為9千元整。

B.計畫行程為21夜之隊伍,不分等第每隊最高得核予獎助之上限為6千元整。(每隊獎助額度將依計畫規劃內容及經費概算等需求核實評審)

(二)      本計畫獎助核給核度非採定額或等比例方式,獎助金額將考量小壯遊團隊申請之人數、行程遠近、交通工具、住宿規劃、餐食規劃等等實際行程與財務規劃,具體審查其創意性、可行性與行程計畫、學習內容與經費概估合理性等,核定之。經評選會議共識,得於整體推動山野教育專案計畫經費總額內,針對申請計畫獲評為特優之團隊於達到獎助金上限核給額度外,另行依行程天數分別酌予增加至多3000元整額度之獎助(即9千元至18千元不等之獎助)。

(三)      各申請者或團隊在提出申請前,須先行詳細查詢各項確切資訊,若規劃地點為全國青年壯遊點,亦請事先聯繫確認相關事宜(以免萬一核定獎助後因壯遊點無法提供壯遊體驗而得變更計畫或失去獎助)。

(四)      計畫於執行前,核有變更計畫需求者,應於計畫執行前提報主辦單位宜蘭國小核備,以避免計畫執行後與原訂計畫迥異,無從據以核發獎助金;因此,計畫若有重大變化未辦理變更並報經主辦單位同意核備在案者,或實際支用規模未達原計畫預算者,抑或計畫內容及參與人員資格等疑有造假不實經查證屬實者,將依比例酌減獎助額度或取消獎助。

五、申請期限及流程:

(一)      申請方式:由各申辦小隊(參與對象須符合本計畫規定)自行製作符合上述規定的計畫書,於104910日(星期四)中午1200提送計畫電子檔案至指定電子信箱。(若為多個檔案請存在資料夾後壓縮成一個附加檔案,若檔案過大則請存放在雲端並設定連結位置)另,紙本計畫書15份應於前開日期前寄(或親送)達宜蘭國小學務處王天利主任收。

      1. 計畫電子檔及紙本提送位置:

A.電子檔:請寄至:mountainedu2013@gmail.com。(主旨標題為:「宜蘭縣中小學生山野教育與戶外探索小壯遊計畫」申請計畫書,於寄送後請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達;02-77341876 宋小姐/王小姐

B.紙本計畫:請將完整計畫文件【1式5份】於104910日中午1200送或寄達宜蘭國小(宜蘭縣宜蘭市崇聖街2<span lang="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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