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8學年度陽光服務社服務活動實施辦法
壹、依據
本校推動品格–學生環境教育暨社區服務體驗活動實施計畫。
貳、目標
一、加強本校學校校園環境清潔衛生,協助學校週邊環境清潔維護,宣揚養老扶老理念,落實品德教育理念至學校、家庭及社區。
二、落實環境教育,透過體驗活動,養成學生服務人群的良好態度並能啟迪學生愛家、愛校、愛社區之服務情懷。
參、實施項目
一、由本校陽光服務社加強校園周邊環境之清潔維護及協助維護社區環境之整潔。
二、協助本校的好鄰居弘道仁愛之家長輩的環境整潔及扶老服務。
肆、實施內容:
一、宣揚「祖孫活動計畫」。
(一)活動宣導:利用學校集會或大型活動時,對師生、家長或社區民眾宣導「祖孫活動計畫」,期能將敬老尊賢觀念落實於學校、家庭,並推廣至社區。
(二)結合課程:融入課程及社團活動,宣導學生發揮愛心及孝心,讓學生知道天下父母心、天下阿公阿嬤心真偉大!養成孝敬父母,尊重長輩的理念。
(三)推動「陽光服務」活動:學生藉由打掃仁愛之家周邊環境及位長輩服務體驗活動,培養學生服務人群之態度並了解維護環境整潔的重要。
二、加強校園周邊環境清潔及協助社區環境清潔維護。
(一) 實施方式:結合學校環境教育暨社區服務體驗活動,邀請陽光服務社學生,利用社團時間至學校周邊及鄰近社區公園撿拾垃圾及以體驗服務他人及培養愛校、愛家園之情懷。
(二)實施對象:本校陽光服務社學生。
(三)實施期間:自108年3月起至108年11月止社團活動時間,由學務處協調並安排陽光服務社學生進行清淨社區服務。
(四)清淨社區地點:學校至南澳村沿途及綜合運動場、南澳火車站周圍。
(五)打掃用具:由學務處提供相關掃具、夾子、塑膠桶等清潔用具。
(六)獎勵方式:凡參加社區服務體驗同學,皆可獲得嘉獎乙次。
伍、所需經費由品格教育專款下支應,不足部分由學生活動費支出。
陸、期末召開檢討會,以作為下次相關活動辦理之參考。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辦理,修正時亦同。
陽光服務社期初自我介紹 | 巡檢垃圾—學校外面人行步道 |
巡檢校園人為垃圾 | 巡檢垃圾–南澳鄉立運動場 |
陽光服務社社區打掃 | 協助南澳弘道仁愛之家愛心服務1 |
協助南澳弘道仁愛之家愛心服務2 | 協助南澳弘道仁愛之家愛心服務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