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其他配合措施-訂定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2年度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 一般安全要求

1、不可在實習工場內追逐嬉戲。

2、發生意外應立即報告老師或工場管理員,勿擅自處理。

3、熟悉工場安全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位置。

4、熟悉消防設備位置。

5、熟悉工場急救箱位置。

6、 油料及易燃物儲存區附近不可逗留,更不可產生火星。

7、保持工場地面乾燥,有油漬或積水應立即清除。

8、不可在工場內進用食物或飲料。

二、 服裝及安全防護要求

1、工場實習時,應依規定穿著工作服。

2、操作機具、設備應遵守安全防護要求穿戴安全服、安全眼鏡或其他安全護具。

三、 操作機具、設備安全要求

1、非經老師允許不可私自操作機具、設備。

2、操作機具、設備前必須先了解操作方法、步驟以及安全防護事項。

3、操作機具、設備前應先檢查外表及安全防護設備、如有明顯故障應立刻報告老師或工場管理員,不可繼續操作。

4、操作機具、設備應專心,勿與他人談笑聊天。

5、機具、設備使用完畢後應將電源關閉,並待完全停機後始可離去。

四、 電器設備使用之安全要求

1、電線、電器設備上絕不可擱置食物、飲料或物品。

2、電路配線盤內、外應保持清潔乾燥,內部開關非經老師指導絕不可私自操控。

 

 

切 結 書

____________ 科 ___ 年級學生 ________________ 已完全瞭解上列各項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切結同意在校期間遵守本守則之各項規定以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此致

宜蘭縣立南澳高中

立切結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