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0學年度「環境教育」教師研習
「環境.建築.設計.節能」PART 2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辦理100年度續辦綜高經常門。
(二)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0年度續辦綜高教師研習計畫。
二、目標:
(一) 提供觀光旅遊經驗以理論與實務結合的方式,融入觀光領域教學。
(二) 生態建築與美學融入藝術課程教學,環境綠建築融入環境教育研習。
三、辦理單位:宜蘭縣立南澳高中
四、實施對象:
(一)本校教職員工。
(二)縣內教師。
五、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00年11月23日前直接上網EIP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者,由研習中心給予核發研習時數2小時。
六、實施方式或內容:
聘請專業建築師蒞臨演講,瞭解城市旅行及建築美學,增加生命的視野與美學,融入教學課程。
七、實施期程:100年11月24日(四)
八、研習課表:
時 間 | 講 座 主 題 | 講 師(主持人) |
13:00-13:10 | 始業式 | 游春生校長 |
13:10-14:00 | 城市綠建築簡介及案例分享 | 林清文講師 |
14:00-14:50 | 城市美學建築以「荷蘭」為例 | 林清文講師 |
九、預期效益:
(一) 聘請專業建築師蒞臨演講,瞭解城市建築美學,增加生命的視野與
美學,提升教學品質,並將所學融入於各科教學。
十、經費概算:由100年度續辦綜高經常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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