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紀錄表
學校名稱: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
地 址: 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2段301號 |
填報單位: 總務處 填報人: 方秋微 |
聯絡電話: 9981024 E-mail: mailto:t860911@ilc.edu.tw |
提報單位: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中 華 民 國 100年 1 月 4 日
校園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紀錄表目的及精神
目前研擬中之「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草案精神,係要求各類場所執行自主管理,並依場所特性撰寫「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計畫書」,藉由書面及實務管理之相互配合,達自主管理之目的。而此法管制重點,著重於各類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是否符合環保署公告之室內空氣品質標準,故經各方討論後,研議「校園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紀錄表」,並達下列目的:
l 協助瞭解場所之現況與特性,以釐清污染來源
· l 希冀藉由自主管理制度推動以減少檢測支出及需求
· l 由校園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推動
· l 釐清因行政及維護管理之污染成因,並提擬優先改善計畫
· l 彙整分析場所特性以撰寫自主管理計畫書〈由本自主管理記錄表,另加上改善管理計畫書、室內空氣品質檢測數據等附件,即為自主管理計畫書〉
使用對象與說明:
本表旨在協助各公私立校園室內空氣品質專責人員〈指由校方指派人員,接受室內空氣品質管理訓練合格者〉,對其所屬之場所進行基本資料填寫與潛在污染源調查,並撰寫自主管理計劃,以使專責人員瞭解場所現況,以便進行後續管理維護工作。
本表填寫分為兩階段,首先為校園基本資料填寫後,接續為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目的為考量校園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人員填寫之便利,於較短時間及有效率方式下,清查校園內各建築物使用狀況,並依據本表篩選機制篩選使用率高且室內空氣污染對於使用之師生有健康危害疑慮之建築物,列為後續室內空氣品質優先管理及改善對象,以針對主要問題建築物進行後續深入污染源診斷及調查,提供有效之室內空氣品質改善管理措施。第一階段表H01之總積分高於40分之建物,進入必須第二階段做細部查核。
第二階段為各棟建築物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資料,以一棟建築物為單位進行填寫,若有多棟建築則需標出建築物編號,最後將各建築物表單彙整成冊。本表最後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相關人員及單位聯繫清單及相關附件。
本部研議「校園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紀錄表」之表格填寫內容與資料,僅提供各校釐清污染來源以進行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之用,並不作為未來室內空氣品質良窳與查核之依據;未來室內空氣品質之管制或查核,將以各校場所進行室內空氣品質檢測後,是否能符合學校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為主要查核與管制依據。
校園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紀錄表清冊
填表說明:
· 1. 請就整體室內空氣品質計畫書內容及表格進行檢視填寫,並於完成之項目中□打ü
· 2. 表B01、S01至S04請以單一棟建築物為單位進行巡查填寫,貴單位若有多棟建築或場所,請自行影印使用並彙整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