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資源回收數據2Post author:謝明輝Post published:2011 年 12 月 5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 每月五日前均依規定將回收報表傳真至環保局及鄉公所相關內容103年度-其他配合措施-校園用水用電情形2014 年 11 月 25 日104年度-其他配合措施-永續校園–校園處處綠建築,學校經營得永續2015 年 11 月 4 日3.教科書及二手制服及學用品回收再利用2010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