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資源回收數據2Post author:謝明輝Post published:2011 年 12 月 5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 每月五日前均依規定將回收報表傳真至環保局及鄉公所相關內容2.永續校園改造計畫補助學校12010 年 10 月 15 日101年度-其他配合措施-二手制服.教科書回收再利用 12012 年 11 月 30 日102年度-其他配合措施-參與縣環境教育活動 22013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