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級佈置比賽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班級佈置比賽實施辦法

壹、目的:

美化教室學習環境,增進學生學習效果,並培養其榮譽心及班級向心力。

貳、主題內容:

由各班導師與同學協商決定,但以不違反教育理念,色彩明亮為原則。

參、實施辦法:

一、參加班級:全校各班一律參加。

二、佈置日期:91日開始,至923日止完成,訓育組於926日實施評分。

三、佈置內容:

(一)教室前面黑板旁若有既定欄框則為公佈欄,若無請自行於後面壁報欄中分配。

(二)教室後面壁報欄內容必須包含"輔導園地""健康促進"兩個欄位,其餘由各班自行設計。

(三)佈置範圍除於既定欄框中發揮外,尚包含班級空間規劃與利用,項目包含班級植栽整潔與設計擺設、資源回收櫃之佈置、洗手台之設計與標語、廢電池回收盒之創意設計與擺設

四、請導師指派學藝股長召集,並選定擅長美工之同學共同策劃佈置完成。

肆、獎勵(懲)辦法:

一、分高中部及國中部評比。高中部與國中部不分年級各取總平均分數前3名。

二、前三名頒發班級獎狀乙紙,負責同學嘉獎2次,第一名班級得圖書禮卷500元、第二名班級得圖書禮卷300元、第三名班級得圖書禮卷200元;

三、得獎同學名單由導師統一提出後送至學務處,

四、為避免給獎浮濫,且達到本活動目的,本次比賽若各班級總分數平均低於80以下,則優勝從缺。說明:例如第三名高二愛班總平均75分,則第三名從缺。

五、未依規定時間完成者,全班記警告乙次,並順延一週完成,否則全班同學記小過乙次。

六、若未製作及佈置班級,全班同學記小過兩次,並令其在四週之內完成。仍未完成者,得連續處分。

伍、評分標準:

實用性

15﹪

標語涵意

15﹪

美感

25﹪

教室綠美化

20﹪

   

25﹪

 

 

陸、評審老師:

一、4位老師擔任評審。

二、利用空堂時間評審,完成後請將評分表送回訓育組

柒、經費支出

一、各班之班級佈置經費,由各班繳交班費下支出。並以收據或發票核銷請領,若有不足處,由各班導師自行處理,不另為補助。

    優勝獎勵圖書禮卷經費從521高中職教育計畫-91Y校內各活動經費項下支出。

序號

品項

單價

數量

總價

圖書禮卷

100

20

2000

經費總計

2000

經費總計

新台幣貳仟元整

   承辦人               學務主任                主計主任              校長

   陳佩琳                葉美珠                  許麗卿              游春生

本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