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環保杯–有獎勵Post author:謝明輝Post published:2011 年 1 月 12 日Post category:公告 公 告 100001/100/1/12主旨:響應環保署推動自備環保杯依據文號:府教體字第1000004419號函說明:1. 行政院環保署推動「依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請全校師生自備環保杯裝飲料及水,若有使用一次飲料杯,用完可到購買地點回收,每杯可獲獎勵金1-2元。2. 請大家多愛護我們僅存的地球,多使用環保杯。3.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衛生組。相關內容宜蘭縣102年度「幸福宜蘭‧永續環境」整合型增能參訪-請踴躍報名參加2013 年 11 月 21 日綠色商店票選活動 最大獎五萬!2011 年 4 月 28 日環境考評協調會201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