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園綠化美化情形1

向林務局申請植栽  種植於校園內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暨所屬林區管理處

植樹及綠美化-苗木申請單

【申請獎勵造林者請依據獎勵造林辦法申請苗木,請勿填寫本申請單】

【填寫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申請】

申請苗木單位基本資料               填表日期 98 年11月4 

單位名稱

南澳高中

負責人

(職稱)

游春生

校長

單位地址

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01號

聯絡人

及電話

方秋微           

03-9981024-135           

簡述申請原因

為加強整體校園綠美化

申請植樹及綠美化地點資料

栽植地點

(擇一ˇ選)

□平地

□山坡地

□其他(社區、學校)       

 

請填寫地點(或地號)

 

 本校校園內及四周                

 

栽植面積

9900平方公尺

(請註明平方公尺或公頃數)

※請另檢附栽植基地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示意圖(簡圖即可),標明長、寬及單位,現況照片,俾憑配撥。

申請苗木種類及數量

申請苗木數量參考計算公式:綠籬、灌木類:50cm*50cm/株

造林喬木類:平地2.5m*2.5m/株、山坡地2.5m*2m/株

 

樹種

數量(株)

山茶花

300

山櫻花

300

 

 

 

 

 

 

申請單位用印處:

申請苗木注意事項(欲申請單位,請詳讀本事項並填寫本申請單)

一、申請程序:填寫本申請單(檢附栽植基地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機關學校、社區等單位免附)示意圖現況照片),以郵寄申請。

三、苗木核配後,請於規定期限內提領。本局僅提供苗木,所需掘苗、包裝、搬運請自理。

四、請拍照植栽同一地點之前、後全景照片乙份,擲回受理單位,並請妥善加強維護管理工作。

五、各配苗單位將不定期派員前往申請單位輔導(抽測)綠美化成果,若發現將受配種苗轉售圖利,或受配種苗而不栽植者,依照育苗成本或市價追回種苗代金。

六、請申請單位就近向本局各林區管理處申請,以減化並加速配撥時程【填寫資料越齊全,配撥速度越快!】

栽植地點

受理單位

聯絡電話及地址

宜蘭縣、基隆市、台北縣(市)

羅東林區管理處

電話:03-9545114分機133

傳真:039-549041

地址:265 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桃園縣、新竹縣(市) 、苗栗縣

新竹林區管理處

電話:035-224163分機215

傳真:035-255894

地址:300 新竹市中山路2號

台中縣(市)

東勢林區管理處

電話:04-25150855分機146

傳真:04-25297230

地址:420台中縣豐原市南陽路逸仙莊1號

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南投林區管理處

電話:049-2365226分機260

傳真:04-22877974

地址:542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史館路456號

嘉義縣(市) 、台南縣(市)

嘉義林區管理處

電話:05-2787006分機319

傳真:05-2754077

地址:600 嘉義市林森西路1號

高雄縣(市) 、屏東縣

屏東林區管理處

電話:08-7322147分機213

傳真:08-7236645

地址:900 屏東市民興路39

台東縣

台東林區管理處

電話:089-324121分機616

傳真:089-345352

地址:950台東市廣東路297號

花蓮縣

花蓮林區管理處

電話:03-8325141分機252

傳真:038-343851

地址:970 花蓮市林政街1號

 

成果照片

                         山茶花

                    山茶花

                       山櫻花

                                     山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