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林務局申請植栽 種植於校園內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暨所屬林區管理處
植樹及綠美化-苗木申請單
【申請獎勵造林者請依據獎勵造林辦法申請苗木,請勿填寫本申請單】
【填寫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申請】
申請苗木單位基本資料 填表日期 98 年11月4 日 | |||||||
單位名稱 | 南澳高中 | 負責人 (職稱) | 游春生 校長 | ||||
單位地址 | 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01號 | 聯絡人 及電話 | 方秋微 03-9981024-135 | ||||
簡述申請原因 | 為加強整體校園綠美化 | ||||||
申請植樹及綠美化地點資料 | |||||||
栽植地點 (擇一ˇ選) | □平地 □山坡地 □其他(社區、學校)
請填寫地點(或地號)
本校校園內及四周
| 栽植面積 9900平方公尺 (請註明平方公尺或公頃數) | ※請另檢附栽植基地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示意圖(簡圖即可),標明長、寬及單位,現況照片,俾憑配撥。 | ||||
申請苗木種類及數量 | |||||||
申請苗木數量參考計算公式:綠籬、灌木類:50cm*50cm/株 造林喬木類:平地2.5m*2.5m/株、山坡地2.5m*2m/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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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種 | 數量(株) | ||||||
山茶花 | 300 | ||||||
山櫻花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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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用印處:
申請苗木注意事項(欲申請單位,請詳讀本事項並填寫本申請單) | |||||||||||||||||||||||||||
一、申請程序:填寫本申請單(檢附栽植基地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機關學校、社區等單位免附)、示意圖、現況照片),以郵寄申請。 三、苗木核配後,請於規定期限內提領。本局僅提供苗木,所需掘苗、包裝、搬運請自理。 四、請拍照植栽同一地點之前、後全景照片乙份,擲回受理單位,並請妥善加強維護管理工作。 五、各配苗單位將不定期派員前往申請單位輔導(抽測)綠美化成果,若發現將受配種苗轉售圖利,或受配種苗而不栽植者,依照育苗成本或市價追回種苗代金。 六、請申請單位就近向本局各林區管理處申請,以減化並加速配撥時程【填寫資料越齊全,配撥速度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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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照片
山茶花
山茶花
山櫻花
山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