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_學校午餐每週一次食用在地有機蔬菜

宜蘭縣104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午餐食用在地有機蔬菜

    辦理方式

  1. 有機蔬菜供應規格:

    (一)有機蔬菜規範:含有機轉型期,自生產、加工、分(包)裝貨流通過程之產品驗證均需符合農產品生產、驗證管理法、有機農產品暨有機農產品加工驗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二)自產地至指定送達地點應維持原包裝有機完整性,於送達時應黏貼當批蔬菜之有機或有機轉型期標章。

    (三)不良品認定標準:

1、腐爛、敗壞、枯黃、蔬菜太老、大小差異太大、抽苔(開花)等。

2、蟲蛀面積超過百分比5%。

(四)農民供應之有機蔬菜如達不良品認定標準,則全數退貨;如因品質不佳致廢棄率超過10%,則依可食部分重量支付價金。

※ 範例:進貨50公斤,實際可食重量為44公斤(未達90%,45公斤),則支付44公斤菜金;請學校協助於用量登記表「備註」欄詳填廢棄重量,並拍照留存。

 

二、有機蔬菜包裝規格:

(一)公辦民營午餐學校:以大包裝(15至20公斤1簍)供應。

(二)公辦公營午餐學校:依各校分配數量包裝成袋或簍。

 

三、運送方式:

(一)公辦民營-團膳供應學校(12校):農民→團膳工廠。

(二)公辦民營-自設廚房學校:農民→團膳工廠→學校廚房。

(三)南澳高中:由永豐餘直送到校。

(四)慈心華德福:委託團膳業者(宜珍)直送到校。

(五)公辦公營(自辦)午餐學校:

1、委託農民/團膳業者直送各校:

(1)宜珍:湖山國小、東興國小。

(2)慶豐:化育分校、人文國中小、竹安國小。

(3)頭城農場:梗枋國小。

(4)永豐餘:蓬萊國小(直送)、澳花國小(宅配)。

(5)農民:大同國小。

2、委託食材供應商(金蓮菓菜行)至永豐餘載送並直送到校:東澳國小、武塔國小、金岳國小、金洋國小、南澳國小、碧候國小。

3、請學校自行派員至定點載送:

(1)梗枋國小(頭城農場):大溪國小、大里國小。

(2)廣興國小(宜珍):寒溪國小、大進國小。

(3)古亭國小(全順):玉田國小。

(4)大同國小(農民):南山國小、四季國小、大同國中。

四、無法供應足量之替代方案:本案規劃本學期供應所轄100所學校各食用20次之在地有機蔬菜,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如期供貨(每週供應每校一次),得配合農民實際採收情形調整學校食用時間,農民間亦可協調分配數量,若仍無法供應足量之有機蔬菜時,則由各校依原午餐食材採購方式辦理。

 

五、配合及注意事項:

(一)本案有機蔬菜經費由本府支應,依本府配撥各校食用數量,各校應扣除支付午餐承包商或食材供應商蔬菜價金(分配數量×25元/公斤),扣除支付之午餐費用,以加菜金方式(加菜、水果或乳製品)回饋學生,進而提升學校午餐供應品質。

(二)依學校學期制,104學年度第1學期執行期程自104年8月31日起至105年1月20日止,依本府分配量,本學期各校食用20次為原則,得由團膳業者協助分配各校實際食用日期。

(三)請各校及團膳業者確實辦理驗收事宜,並落實重量登記及簽收。

(四)相關單據(農民出貨單、送貨簽收單)請妥善留存,並於105年1月29日(星期五)前彙整送交教育處承辦人。

(六)當週採收之有機蔬菜,請各校當週烹調,勿隔週食用。

(七)請午餐執行秘書主動向團膳業者或農民聯繫每次食用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