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資源回收金使用計畫

宜蘭縣冬山鄉東興國民小學資源回收金使用計畫

101.08.29第一次修正

一依據:依據95學年環境考評委員建議。

二目的:1.為了使資源回收金的利用能達到最佳效率。

2.為了使資源回收金的利用真正用於環保教育及環保相關事項。

三實施對象:全校師生

四承辦單位:教導處環境教育股

五協辦單位:總務處

六實施日期:自10381日起

七實施內容:

〈一〉資源回收金使用分配:

甲、        校園整潔維護用具採購:30%

乙、        環保教育推動:40%

丙、        環保小尖兵工作獎勵:40%         

〈二〉每年年度末,由環境教育股提出該年度的執行狀況。 

九、本計畫經環境保護工作推行委員會通過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教師:游水熔        教導主任:吳信義           校長:黃俊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