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冬山鄉東興國民小學資源回收金使用計畫
101.08.29第一次修正
一依據:依據95學年環境考評委員建議。
二目的:1.為了使資源回收金的利用能達到最佳效率。
2.為了使資源回收金的利用真正用於環保教育及環保相關事項。
三實施對象:全校師生
四承辦單位:教導處環境教育股
五協辦單位:總務處
六實施日期:自103年8月1日起
七實施內容:
〈一〉資源回收金使用分配:
甲、 校園整潔維護用具採購:30%
乙、 環保教育推動:40%
丙、 環保小尖兵工作獎勵:40%
〈二〉每年年度末,由環境教育股提出該年度的執行狀況。
九、本計畫經環境保護工作推行委員會通過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教師:游水熔 教導主任:吳信義 校長:黃俊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