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4-5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林碧芬Post published:2014 年 11 月 11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03-4-5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衛生組準時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及廚餘回收數據(含憑證)予所三星鄉公所清潔隊(一)資源回收量表(二)廚餘回收量表 相關內容106-3-1.2-9環境衛生管理情形 9- 飲用水管理情形2017 年 11 月 6 日104-3-2使用再生紙雙面紙2015 年 10 月 28 日三星國中101學年-八年級畢業旅行實施計畫.201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