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4-5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林碧芬Post published:2014 年 11 月 11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03-4-5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衛生組準時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及廚餘回收數據(含憑證)予所三星鄉公所清潔隊(一)資源回收量表(二)廚餘回收量表 相關內容105-4-3 校園空氣品質教育活動(一)成果表2016 年 10 月 24 日107-3-1.2-5環境衛生管理情形5-水溝及積水容器清潔管理情形2018 年 11 月 1 日三星國中101學年-廢乾電池回收量統計表-10月份201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