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_105學年度環境整潔競賽辦法

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105學年度環境整潔教育競賽辦法

壹、目的

一、培養學生注重環境整潔,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二、落實校園整潔工作,建立健康學習環璄,以提高學習成效。

三、藉競賽的方式激發同學的責任感和榮譽心,發揮團隊精神。

貳、實施對象:全校各班同學。

參、打掃及資源回收時間

一、晨掃7:15~7:30 中午12:15~12:30 下午打掃時間15:00~15:20

二、其餘時間由值日生作重點維護,其它同學應隨時保持內外掃區整潔。

三、倒垃圾及資源回收時間:12:15~12:25及15:00~15:15。
請各班依規定準時將垃圾送至聚寶屋,資源垃圾要確實回收,不可當作一般垃圾丟棄。

肆、競賽及評分細則

一、競賽項目:班級教室整潔、公共區域整潔、垃圾及資源回收處理。

二、評分人員:值日教師、學生環保稽查隊、衛生組長。

三、每期(兩週,週一至隔週週五)統計一次。

四、評分項目:

1.教室整潔:地板、黑板、桌椅擺設、門窗、走廊、陽台、掃具擺放、水槽整潔。

2.公共區域:依規定區域之評分表細項。

3.垃圾及資源回收:清洗、折疊(減少體積)、分類情形。

五、計分方式:

1.教室:由學生環保稽查隊每天早自習時間評分,以80分為基本分數做加減分,佔總分40﹪。

2.公共區域:由學生環保稽查隊每天午休時間評分,以80分為基本分數做加減分,佔總分40﹪。

3.值日老師可就所見教室內外或公共區域之優缺點進行評分,以80分為基本分數做加減分,佔總分20﹪。

4.衛生組長可就所見教室內外或公共區域之優缺點進行總分加、減分。

伍、督導及考核

一、衛生股長及環健股長每天應確實督導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工作。請假同學請找代理人。

二、各班導師請負責協助督導。

三、值日老師請於中午評分完畢後,立即將評分表送繳學務處,以利核算當天總分。

四、值日組長採隨時抽查,可增減各班成績。

陸、獎懲

一、獎勵:

1.每期(兩週)各年級取前三名,發予獎狀,並公布於學校網頁及學務週報。

2.連兩期榮獲前三名班級,班級得擇一日申請穿著便服到校。申請班級當天全班同學必須全天攜帶名牌,同學不得穿著奇裝異服。

3.班級榮獲前三名累積達五期之班級,導師可提供認真打掃學生名單,記嘉獎壹支。

4.每學期各年級累積前二名之班級免返校打掃。

二、懲處:

1.每期最後一名且分數低於75分以下,公告於學校網頁及學務週報。

2.一學期累積滿三期最後一名班級,全班增加寒(暑)假返校打掃一天。

 

柒、本辦法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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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兩週公告於學校首頁獲獎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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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典禮中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