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小哨兵辦法

宜蘭縣東光國中環保小哨兵組訓辦法

 

壹、成立宗旨

一、推動校園美化、淨化及綠化工作,宣導環保知識,落實環保工作。

二、以個人以身作則為出發點,進而推廣至班級及家庭,並結合社區民眾力量,潛移默化民眾環保觀念。

 

貳、遴選辦法

一、由二年級各班導師推薦兩名。

二、由衛生組統一訓練並經考核通過,正式成為環保小哨兵隊員,由學校頒發服務證書。

 

参、職責及任期:任期為一個學年,負責校園環境整潔評分工作及整潔服務工作。

 

肆、執行辦法

一、擔任校園整潔評分工作。

二、宣導落實環保工作。

三、實施校園公共服務。

四、執行社區勞動服務。

 

伍、執勤時間

一、採輪值方式,每天上午800820,中午12301310進行評分工作。

二、班會、社團活動(聯課活動)、彈性學習時間及各領域課程學習期間。

三、假日或課後時間。

四、特殊活動時間。

 

陸、考核與獎懲

一、       對於表現盡責,推動學校環境整潔有功的環保小哨乒,學期末敘獎記嘉獎兩次、頒發  證書。

二、       若有執行不力之人員,取消其資格,並視情況給於記過或警告處分。

 

柒、本計劃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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