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行政與管理-1-宜蘭縣政府辦理104年幸福環保智慧王挑戰賽活動,歡迎學生及活動社團踴躍報名參賽.

104年幸福宜蘭環保智慧王挑戰賽執行計畫

一、目的:

()擴大學生及社會大眾瞭解「環境E學院」網站,並將環境教育落實於日常生活,以提昇民眾的環保行動力。

()促進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學生及社會大眾,關注環境保護議題,汲取環境保護知識,踐履環境保護責任。

()增強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師生及社會大眾,對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E學院」網站資源的認識與運用,並藉本縣自行建置「環教知識網」網路測驗資源,促進環境保護知識的學習與實踐。

()藉由辦理「104幸福宜蘭環保智慧王挑戰賽」,讓宜蘭學子和社會大眾共聚一堂,以限時搶答的方式,一起切磋環境教育知識,增長環境保護實踐智慧。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 : 宜蘭縣環境教育輔導團、宜蘭縣礁溪鄉四結國民小學、宜蘭縣員山鄉湖山國民小學、宜蘭縣教育資訊網路中心、各高中()以下學校。

六、報名時間:10491日起至930日止

    活動時間:104820日起至1021日止。

    決賽時間:1041020日至1021

七、決賽地點: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視聽中心。

八、參加對象及人數:預估20,000人次參加。

組別

參賽資格

國小組

104學年度(8月以後)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國中組

104學年度(8月以後)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高中

104學年度(8月以後)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在學學生(含五專1-3年級學生)

社會組

年滿18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備註:每人僅能擇一縣市報名參加,經查如有冒名或重複報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九、內容規劃:

     ()各校學生、機關社團、社會民眾,利用網路學習及初評舉薦參加縣賽:

1.環境教育知識網路學習各校、機關社團之電腦教室或個人家用電腦。

(1)自行於104820日至1020日期間上網學習或由班級、機關社團安排時段統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環境E學院」網站 ( http://eeis.epa.gov.tw/e-school/Index.aspx)學習。

(2)自行上網學習或由班級安排時段統一登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E學院」網站學習,以獲取檢測分數。 http://eeis.epa.gov.tw/e-school/Index.aspx

(3)本縣中小學生第一次登入時,個人e-mail帳號,務必登錄smail  帳號。(例如:○○○@smail.ilc.edu.tw)。

2.快樂E學院「環教挑戰知識網」測驗各校、機關社團之電腦教室或個人家用電腦:自行上網學習或由班級安排時段統一登入網站學習,國中小學生取得宜蘭綠卡綠點。http://std.ilc.edu.tw

       3.社會組由縣府統一行文到本縣大專院校及機關團體,發佈新聞鼓勵上網學習並依規定組隊報名參加。上網學習網址:

(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環境E學院」網站             ( http://eeis.epa.gov.tw/e-school/Index.aspx)

(2)快樂E學院「環教挑戰知識網」(http://std.ilc.edu.tw)

 () 環保知識挑戰賽

          1.地點:宜蘭縣凱旋國民小學視聽中心。

2.組別與時間:

報名期間:10491日至104930日止,逕至快樂E學院「環

教挑戰知識網」報名(http://std.ilc.edu.tw

j國小組:1041020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

k國中組:1041020日(星期二)下午2時起。

l高中職組:1041021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

m社 會 組:1041021日(星期三)下午2時起。

()各組報名規定

1.國小組:各校推薦參加環境教育知識網路測驗。(6()以下各校至多2人,7-12()各校至多4人,13-18()各校至多7人,19-24()各校至多10人,25()以上各校至多12)。預定300人。

2.國中組:各校推薦參加環境教育知識網路測驗。(20()以下各校至多7人,21-40()各校至多10人,41-60()各校至多18人, 61()以上各校至多30)。預定300人。

3.高中職組:各校推薦參加環境教育知識網路測驗。各校至多20名為限。預定150人。

4.社會組:自行登入網路報名,預定300名。

 () 比賽規則:

1.比賽分組:分為國中組、國小組、高中()(含五專1-3年級學生)及社會組(年滿18)4類組。

2.比賽晉級:採「初賽」、「複賽」及「PK賽」方式辦理。

3.評審裁判:邀請2位以上專家學者擔任裁判,賽事進行中如有爭議事項,以裁判團判決為結果。

4.答題方式:三階段賽程之題目類型皆以「選擇題」方式進行,每題參賽者答題時間為語音完整唸出題目後,倒數5秒內完成答題。

5.題庫來源:題目以「環境E學院」網站( http://eeis.epa.gov.tw/e-school/Index.aspx)之題庫資料為主,如無法分出勝負時再以結合時事、地理等題庫外之題目作為PK賽題目。

6.比賽工具:每位參賽者須使用環保署所提供之「IRS無線遙控器」進行作答,賽事進行前將由主辦單位協助參賽者統一進行功能測試,以確保參賽者權益。賽後使用者須歸還IRS無線遙控器,如有人為損壞情形,則需自行擔負器具修繕費用。

7.計分方式:「初賽」及「複賽」活動兩階段賽程之計分,採「個人積分制」方式,以選手個人初賽積分+複賽積分之總積分為各類組特優1名,優等4名者,取得縣代表權;如複賽後仍有同分者,將另以「PK賽」決定最後勝出者。

8.「初賽」:

(1)各組別依報名人數,採分批方式辦理。批次順序於參賽者完成報名後,由主辦單位逕行安排,並於比賽報到時通知。

(2)每場次比賽人數以150人為上限。

(3)答對1題得1分,共計50題。

(4)各類組取分數前50%者,進入複賽,若前50%之門檻有同分者則一倂進入複賽,至多每一類組增額錄取7名,超過時以PK賽決定進入複賽名單。

9.「複賽」:

(1)複賽單一場次人數以150人為上限。

(2)參賽者須答題數共計50題。

(3)以個人總成績(初賽+複賽積分) 特優1名,優等4名共5名取得地區代表權,特優1名,優等4名者如有得分相同時,以PK賽分出名次。

10.PK賽」:

(1)PK賽採驟死賽方式,賽事時間無限制。

(2)由積分相同者進行作答,單題答錯即喪失繼續PK資格,直至選出5名地區代表為止。

11.經選拔代表參加本縣環保知識挑戰賽人員,請各校或各單位環教負責人依規定名額,104930日前,逕至快樂E學院「環教挑戰知識網」報名網路位址http://std.ilc.edu.tw。本次參加活動費用由各校自行負擔(:交通費)

12.獎勵:

(1)參加環境教育知識網路測驗,成績優異者由各學校自行獎勵,同時擇成優勝人員參加全縣「環保知識挑戰賽」。

(2)全縣「環保知識挑戰賽」等第區分:

l 各組成績第1名列為特優,第2名至第5名列為優等,頒贈優渥獎品及獎狀,並代表本縣參加104環保知識挑戰擂臺賽全國總決賽(比賽時間及比賽方式另訂)。

l 各類組成績第6名至第10名列為甲等,頒贈甲等獎狀及獎品。

l 參加複賽人員第11名至第50名,頒贈入選獎獎狀及獎品。

(3)指導老師敘獎:依據「教師及其他所屬裁量基準表」敘獎指導學生個人參加縣級單項比賽績優者:特優教練或指導老師1人嘉獎2: 優等教練或指導老師1人嘉獎1次。(高中【職】指導教師將請學校依權敘獎)

(4)承辦單位、人員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宜蘭縣政府所屬學校校長教師及所屬人員獎懲裁量基準」圓滿達成任務者,依獎勵辦法辦理敘獎。

13.其他比賽應注意事項:

(1)參賽者應遵守競賽規則,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以棄權論。參賽者臨時發生事故,不能入場參加競賽時,應事先向大會報備棄權。

(2)各組競賽皆有2位專家學者擔任裁判,其中1位為裁判長,賽事進行中如有爭議,以裁判長判決為準。

(3)參賽者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須調整賽場座位,請於入場5分鐘內向現場工作人員提出,競賽說明開始後恕不受理。

(4)參賽者經判定取消參賽資格時,則同時喪失領取奬金及奬項資格。

(5)非競賽用品如參考書、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平板電腦、呼叫器、鬧鐘,及收音機、MP3、MP4 等多媒體播放器材,一律不准攜入賽場,若攜入賽場,於競賽說明開始前,放置於賽場內大會工作人員指定之位置;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若未依規定放置,無論是否發出聲響,經發現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6)參賽者競賽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口香糖等,並應保持競賽環境整潔,並注意安全衛生與公共秩序。

(7)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須於賽前持相關證明經大會同意,在大會工作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8)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請舉手並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至大會服務中心,進行初步處理(嚴重者將送醫求診),並依競賽者意願可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回競賽會場,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考。

(9)競賽場內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若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取消競賽資格。

(10)競賽進行中嚴禁參賽者隨意走動進出,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11)參賽者之相關陪同人員請勿進入競賽會場。

(12)如遇警報、地震,應遵照大會工作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13)有關獲得獎品者之所得扣繳相關事宜,獲獎者依所得稅法第14 條第8 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並依同法第88條規定,應繳納所得稅10%。

(14)響應節能減碳,本活動已申請為環保低碳活動,不提供一次用餐具,請參加活動人員自備環保杯。

(15)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活動辦法及獎金、獎品內容之權利。

(16)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公布。

 

十、預期效益:

(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E學院」網站,全面推廣到全民,全縣民眾能    

充分認識與運用。

(二)  全面&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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