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達公文Post author:vigorPost published:2011 年 5 月 2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轉達公文1.轉知「學校衛生保健實施辦法」,業經教育部會銜行政院衛生署及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00年5月12日以臺參字第1000019056C號、署授國字第1000003662及台內社字第1000043417號令廢止,請 查照。相關內容向大自然學設計(中文)2011 年 1 月 20 日一行政與管理2010 年 10 月 2 日三-2.3 校園空氣品質教學活動及宣導2020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