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達公文Post author:vigorPost published:2011 年 5 月 2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轉達公文1.轉知「學校衛生保健實施辦法」,業經教育部會銜行政院衛生署及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00年5月12日以臺參字第1000019056C號、署授國字第1000003662及台內社字第1000043417號令廢止,請 查照。相關內容公文轉達2011 年 1 月 25 日轉知公文2010 年 9 月 23 日苑裡》減碳救地球 稻田有「畫」說2010 年 10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