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達公文Post author:vigorPost published:2011 年 5 月 2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轉達公文1.轉知「學校衛生保健實施辦法」,業經教育部會銜行政院衛生署及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00年5月12日以臺參字第1000019056C號、署授國字第1000003662及台內社字第1000043417號令廢止,請 查照。相關內容轉達公文2011 年 3 月 22 日回收再生廢容器 資源循環減碳氣2013 年 12 月 1 日水庫淤泥再利用 成環保建材2010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