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局回收廢電池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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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局回收廢電池宣導


更新日期:2010/09/01 00:07 【記者簡麗春/基隆報導】

九十六年至九十八年廢乾電池平均回收率四十八%,已超過歐盟二○一六年回收率四十五%的目標,九十八年廢燈管(泡)回收率達六十七%,回收成效卓著,環保署日前在環保局,邀請社區環保種子人員五十人座談,成功建立社區辦理資源回收宣導模式,說明會現場互動熱絡,並籲請民眾廢乾電池回收,再接再厲。

環保署認為,推動各類相關宣導活動,落實民眾回收觀念的建立及日常生活習慣的養成,已收成效。

廢乾電池及廢燈管(泡)是民眾日常必需商品,當電力耗盡不堪使用或燈管(泡)損壞時,應妥善存放,並循回收管道妥善回收,避免商品內所含的微量重金屬,污染了環境,環保局加強宣導回收重要性,並呼籲民眾回收工作再接再厲。

環保署提醒,廢鈕釦型電池,如鈕釦鹼錳、鈕釦氧化銀、鈕釦鋅空氣及鈕釦鋰等,汞的含量都比一般筒型電池來得高高,加上體積小,民眾較容易忽略,更應加強宣導回收。

大部分廢照明光源,包含日光燈管、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緊密型螢光燈管、各式白熾燈泡及高強度照明燈管等,因含有微量重金屬物質汞,應妥善回收防止破碎,以避免廢照明光源中,有害物質洩漏對環境品質及健康產生傷害。